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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8年07月30日 星期一

    任性限速就是乱作为

    作者:钟超 《光明日报》( 2018年07月30日 03版)

        【光明时评】

        日前,媒体报道山东省滨州市城区很多道路都是双向四车道,车流量也不大,但是限速40公里,让很多车主感到很不方便,并频频“中招”受罚。对此,滨州交警支队表示正在对城区限速40公里的道路进行撤牌整改,预计7月底之前将全部取消。

        不合理限速是民生痛点。常开车的司机对此大多深有体会:按限速标志开吧,看着平坦的大道心里憋屈,偶尔还被后车鸣笛超车;不按限速标志开吧,又担心违章处罚。此次滨州雷厉风行地积极作为既是对媒体监督和百姓期待的回应,同时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背景,那就是眼下山东全省正集中开展道路不合理限速整治。对于过去群众反映强烈的道路限速值过低、高速限速值频繁变换、限速标志缺失、测速提示不到位等问题,山东省提出要开展为期6个月的集中整治。

        “去民之患,如除腹心之疾”。在集中整治行动的号令下,山东琢磨出了不少实招。据山东省公安厅副厅长丁冠勇日前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山东出台了《全面改进和规范公路限速及测速八条工作措施》,其中包括连续超速违法只罚一次、轻微超速违法不予处罚、测速点间距不得小于6公里等具体措施,显示出他们此次对问题整改下了决心,费了心思。当然整治成效还得“听其言,观其行”,但从滨州承诺的整改措施和时间红线来看,至少直面解决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问题的态度值得肯定。

        山东省的积极整改无疑赢得了广泛的赞誉,但随之而来的质疑是,不合理限速问题只存在于山东省吗?显然不是,有长途驾驶经验的司机们都有体会,不合理限速绝不仅是单纯的区域性问题,而是带有长期性、普遍性的现象。在一些地方,不合理的不仅是限速值,还有单行线、信号灯、禁令牌、停车线等,甚至有的地方专门等着不明就里的外地司机“入坑”。这背后既有工作方式粗放导致的无心之失,同时也有一些体制机制上的弊端。媒体曾报道过某地交警被量化罚款任务、为抢开罚单引争执的新闻,离奇的事件表明,当违章罚款从手段变成目的,各种交通乱象必然难以避免。

        交通标志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顺畅的重要措施,它相当于司机在公路上应遵守的法律,对交通标志的规划、设计、制作、安放都应秉持科学审慎的态度,尽可能使其最大化发挥出应有的作用。无心之失也好,机制原因也罢,对不合理限速等交通标识引起的群众不满,山东省已经率先展开了整治,目前看成效初显。群众利益无小事,各地不妨借此机会重新盘点整治区域内不合理的交通标志,拿出“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的务实态度,真正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观”落到实处。

        (作者:钟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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