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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8年07月21日 星期六

    编者按

    作者: 《光明日报》( 2018年07月21日 06版)

        专门学校(即工读教育),是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进行教育矫治的场所。在我国,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专门学校教育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进行教育矫治,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预防和临界预防的理念,彰显了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保护。

        从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汇总的最新调研数据可以看到,近年来,专门学校的数量有所增加,师资力量明显增强,教育矫治内容趋于科学化、专业化。但专门学校教育仍然存在着政策法规保障欠缺、教育矫治的针对性不足、学生之间交叉感染等问题。

        本期我们约请专家,就制约专门学校教育发展的因素进行分析,以期从法治化、科学化视角对所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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