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随着一声槌响,王某诉集宁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不服强制性拆迁补偿决定一案正式开庭审理。与往常不同的是,庭下除了当事人的亲属及被告单位的工作人员,还有法官代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
将庭审打造成法治教育的公开课。仅今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法院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校学生、律师、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走进法院,开展庭审观摩41次、观摩评析20余次。
除了“请进来”,集宁区人民法院还积极“走出去”。针对不同受众,定制不同的“普法大餐”,从乡村到社区、从学校到企业,集宁区人民法院法律“六进”形式不重样,普法不做“大锅饭”,而是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开展有特色的法治宣传教育。多年来,集宁区人民法院6个派出法庭开展巡回审判,一张圆桌、几把凳子就组成一个临时法庭,法官们被群众亲切地称为“赤脚法官”,普法宣传做到了群众的心坎儿上。
“张法官您好,您说我们小区物业公司提供服务不到位,还要全额物业费合理吗”“朱法官,我老公第一天晚上喝酒,第二天开车因酒驾被警察带走,这种情况法院要怎么处理”……今年以来,集宁区人民法院已开展“送法进社区”10余次,现场解答群众问题800余次,为社区居民发放各类法律资料2500余份,法官们被群众誉为实实在在的“法律代言人”。
互联网的蓬勃发展,为普法宣传开辟了新途径。集宁区人民法院与区政法委、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4部门合作,通过“法律服务一键通”平台,集成法律服务项目、聚合法律服务资源。群众可以凭此浏览裁判文书、观看庭审直播、学习法律知识,成为享受司法服务、学习法律知识的好帮手。同时,借助集宁法院官方微博、微信、客户端等,群众还可以阅览法院动态、法律知识、立法动向等内容,实时查询案件、查看各类判决书、观看庭审直播等。
每个法官都是法律的宣传员。集宁区人民法院加大司法宣传力度,倒逼法官提升自身理论水平、实践能力、语言组织能力,以达到宣传效果。自庭审观摩常态化开展以来,集宁区人民法院每位法官都在观摩法庭上审理过的案件,同时也多次参与观摩后的评析会议。通过观摩其他法官的庭审过程,观摩评析会上听取观摩人员的评析意见,法官们的庭审驾驭能力明显提升,庭前准备更加充分、理论学习更加扎实、认定事实更加清晰、适用法律更加准确。
“‘走出去’,法官要走出去、思想要走出去、能力要提上去。‘请进来’,要用心请进来、司法全公开、服务跟上来。”集宁区人民法院院长张建军表示,做好新时代普法工作,不仅要靠“嘴”,更要靠“腿”,创新形式做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活动,通过普法宣传激发出人民群众建设法治中国的信心。
(本报记者 靳昊 本报通讯员 曹经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