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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8年07月17日 星期二

    作家应该是生活家

    作者: 《光明日报》( 2018年07月17日 16版)

        【新论辑录】

        《东吴学术》杂志2018年第3期刊发中山大学中文系副研究员苏沙丽的论文《文化自觉、文体精神与小说笔法——贾平凹散文创作论》。作者认为,读过贾平凹的小说就可感知,他是一位非常擅于写实的作家,生活场景、地方风俗、山川风貌、历史细节等等这些都能在他的笔下展现出细密厚实的质感来。小说家写作散文表现的“真实”是一种细节、经验、情境层面的“真实”,或者说,是通过细节、经验、情境的真实来走向并彰显情感的真实,而不是靠空洞的意象,虚假的抒情来表达真情实意。

        在贾平凹的笔下,有着鲜活的生活场面,细节、经验俱实。谢有顺曾在谈到小说所应具备的物质外壳时说,“有合身的材料,有细节的考据,有对生活本身的精深研究”。而这一点对散文来说,同样重要,甚至是要求更高,小说家、散文家同样是生活家,是俗世生活的观察者与体验者。

        徐复观曾经这样对照来解读文章的“意义”与“意味”:“‘意义’的‘意’,是以某种明确的意识为其内容;而‘意味’的‘意’,则并不包含某种明确意识,而只是流动着一片感情的朦胧缥缈的情调。”在作者看来,这用来解读散文这一文体恰如其分。如果说,经验、细节、实事的真实是明确的“意义”,是“真实”,那么,意境的创设,闲话的存在则是淡远的“意味”,是“虚构”,虚实相生,留有余情,也就使得散文可以看见触摸,亦可回味感知,这也正像周作人所说的,好的文章意思要好,要有趣。贾平凹的散文就是这样一种意思好,而又有趣味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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