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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8年07月09日 星期一

    人民美好生活的个人创造之维

    作者:江畅 《光明日报》( 2018年07月09日 15版)

        “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创造人民美好生活是党和政府的责任,是全社会的责任,也是我们每一个社会成员的责任。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创造人民美好生活的必由之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我们每一个人应当如何创造自己的美好生活,如何通过创造自己的美好生活来推进人民美好生活这一新时代奋斗目标的实现,是摆在我们每一个社会成员面前的重大任务。从个人的角度看,创造自己的美好生活需要在深刻理解生活本质的基础上认识美好生活所需要的主观条件,需要在创造美好生活的过程中不断提高美好生活所需要的综合素质,增强感受美好生活的能力,从而使自己成为美好生活的创造者和享受者。

    人性、人格、人生

        “美好生活”是一种生活,要正确理解“美好生活”,首先需要正确理解“生活”。一般来说,生活是人从生到死的生命历程,是人生存发展的整个过程,既指人当下的生活,也包括人整个一生的全部生活。因此,生活即人生,美好生活既指当下生活美好,也指一辈子生活美好,即美好人生。这就是中国古典“五福”幸福观“考终命”(一生善始善终)所意味的。

        人的生活受家庭、社会等外在条件影响和制约,但其状况更直接取决于生活者自己的主观条件。影响生活状况的主观条件包括许多方面,而其集中体现就是人格。人格是一个人人性禀赋、环境影响和个人作为等因素交互作用所达到的人生境界。它是一个人是什么样的人的标志,也是一个人会过什么样的生活、人生会达到什么样的高度或水平的决定性因素。因此,人格对于一个人、对于一个人生活得好坏来说至关重要。有好的人格才会有好的作为,有好的作为才有高品格的生活,而这种高品格的生活才是真正意义的美好生活。

        人格由观念、知识、能力、品质等主要个性心理特征构成,表现为一个人具有一致性、稳定性的总体个性特征和完整精神面貌。人格并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社会环境、教育、个人修为等因素交互作用的产物,是人性现实化的结果。人格是判断一个人及其生活的内在根据,而判断的标准则是人格对人性实现的程度。人性包括人谋求存在、生存、生存得好、生存得更好的各种潜在规定性,是由这些潜在规定性构成的复杂而统一的整体,而谋求存在得更好则是人性的根本规定性,即人的本性。人的本性在不同时代、不同地域的不同个人身上体现为各种不尽相同的潜质。由这些潜质构成的整体就是具体的人性。人性隐含着人生的各种可能性,是人生复杂结构的深层结构。人性虽然是潜在的,但可以现实化为人格,并通过人格见之于人生。

        人格的形成意味着人的成熟,人格的发挥则是人的生活,而人格本身是人性的现实化。因此,人的生命过程实际上有三个层次:作为人整个现实生命过程的人生,作为个人综合规定性的人格,以及现实化为人格的人性。人生—人格—人性,这是人从表层到深层的结构,三者相互关联、相互制约。在这个结构中,人格是关键性因素。动物生存的模式是需要—行为—满足,而在人这里,在需要与行为之间增加了人格这个十分复杂的环节,并在满足之后还增加了一个享受的环节。因而人生存的模式就成为需要—人格—行为—满足—享受。人格的形成不仅表明人成为完全意义上的人,也表明人具有了人的根本规定性(自为性)和本质规定性(社会性)。人格这个层次的逐渐形成体现了人类的进化过程,它是文明进化的积极结果,有利于人更好地生存发展。人格是人性与人生之间的枢纽,经过这一枢纽,人性得以实现的人生才有可能变得丰富而深沉、优美而崇高,并具有一贯性。

    人格完善的意义

        每一个人都会自觉不自觉地将自己的人性现实化为人格。每一个人都有人格,但并非有人格就能过上美好生活。一个人只有使他的人格达到完善才能真正使生活美好。如果将美好生活视为由内在要素和外在要素两大方面构成的,那么,完善的人格就是美好生活内在要素的总体结构。这一结构就个人而言对生活美好具有决定性意义,因而也可以说是人生幸福所需要的充分主观条件。当一个人形成了完善的人格,并具备了必要的外部条件,他就会过上美好生活。在具备适当外在条件的情况下,人格完善之人即是幸福之人。

        人格完善实质上就是人性的潜在可能性完善地变成了现实可能性,也就是人性得到了全面、充分、优质、道德的开发。完善人格具有四方面的基本特征:(一)人格健全,即人格的各种构成要素及其结构是健康、完整、协调一致和前后一贯的,人格要素没有缺损和障碍,不存在变形、扭曲、冲突、异化的情况。(二)人格道德,突出体现为人格的整个品质是德性的,在任何情况下人格都具有为善的心理意向和行为定势。(三)人格高尚,指人格整体上达到了高层次、高水平,有很强的自我调适能力、自我塑造能力和自我完善能力。(四)人格个性化,要求人格具有独特性或不可替代性,体现为有自己不同于他人的独特人格,人格的共性寓于个性之中,并通过丰富多彩的个性体现出来。

        人格完善作为美好生活的充分主观条件可以从两方面看。一方面,一个人人格完善,他就具备了过上美好生活的综合素质。个人综合素质直接规定着生活美好的广度和深度,而人格就是人的综合素质。人格是否完善,意味着综合素质的高低,人格越完善,人的综合素质越高。人格完善使一个人的生活建立在高层次的起点和广阔的平台之上。另一方面,一个人格完善的人本身就具备了过上美好生活的能力。人格完善之人,其人格的各种构成要素及其结构和功能整体上得到了优化,因而具备过上美好生活所需要的自我调适、自我塑造和自我完善的能力。一个人人格越完善,自我调适、自我塑造和自我完善的能力越强,获得和享受美好生活的能力就越强。从上述两种意义上看,一个人达到了人格完善也就具备了过上美好生活的充分主观条件。一个人人格完善并具备适当的客观条件,他就能自我实现,就能过上美好生活。一般来说,个人生活的美好是与个人人格的完善成正比的。

        人格完善对于美好生活的意义还在于,它是幸福感的重要源泉。人格完善的人具有人格魅力,一个人的人格越完善、越高尚,他的人格越有魅力。人格魅力是由人格高尚、人格完善所产生的吸引他人并令他人倾慕、崇敬、赞美的力量。人格魅力的意义在于,它能使具有人格魅力的人感受到自己得到了他人的认同和尊重,感受到自己的价值得到了实现和公认,从而在心理上获得极大满足。这是一种比占有财富、金钱、权力、地位等紧缺资源更能得到他人认同和自我肯定的满足感,是一种有高度、有深度的持久幸福感。因此,具有人格魅力是一个人产生不可替代的高品质幸福感的源泉。

        人格完善实际上是一种理想状态。任何一个人都不可能无所遗漏地实现他的人性潜能,也不能完全彻底地达到人格完善。因此,人格完善常常被视为人格理想。人只能不断接近而不能充分达到人格完善,但把人格完善作为人生理想来追求对于生活美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追求人格理想能使一个人的生活更道德、更丰富、更充实、更优质、更完善、更高尚,从而达到更高、更美好的人生境界。

    生活在奋斗中变得美好

        从人性到人格,从人格到人生,影响的因素很多。从单个人的角度看,修为是关键,具有决定性的意义。所谓修为主要指个人自觉的修身和作为。修身就是修养身心,重在完善人格和提高素质,其意义在于使人成为真正意义的人,并不断提高人生境界;作为就是创造人生、实现自我的活动,其意义在于使人格更加完善,使生活更加美好。两者是相互关联的,不可或缺,因而称为“修为”。修为就是通过不断完善自己和改变环境使人生完善、生活美好,其实质在于努力,这种努力的最高程度就是奋斗。奋斗就是为了达到目的所做的巨大努力。无论是从人性到人格、从人格到人生,还是追求完善人格、创造美好生活,都需要奋斗,而奋斗本身也是人生幸福的重要内容。所以习近平总书记说:“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奋斗本身就是一种幸福”。

        从人性到人格,实质上就是人格构建的过程。从广义上看,人格构建过程是终生性的,但整个过程具有阶段性,其中最重要的阶段是人格基本形成时期。在这个过程中,人格构建有一个从自发、被动构建逐渐到自觉、主动构建的转变。人性的潜在可能性要靠开发才能变成现实可能性,这种开发主要靠教育和修为,而修为的作用逐渐重要。孟子说“人皆可以为尧舜”,荀子说“涂之人可以为禹”,尧舜禹被孔子称为圣王,而成为尧舜禹的主要路径就是修为,即所谓“其善伪(人为)也”(荀子语)。没有个人自己的修为,无论天赋多么卓绝,身体多么健康,环境多么优越,都不会有人格完善和自我实现。

        人格还只是一种内在的素质系统,它需要发挥出来才能成为见之于外的活生生的外显生活,而这种外显生活是人生的外在标识。人格是内在的真实自我,人生则是外显的真实生活。如果我们把人格看作是人的现实规定性的结构系统,那么从个人的角度看,人格功能的发挥直接取决于个人的修为。正是在这种意义上,哲学家常常把人看作是自己的作者。

        人格并不是一个僵化、封闭的模式,而是一种动态、开放的结构。一方面,在人性既定的情况下,一个人还可以在人性的限阈内从细节方面拓展,特别是可以进一步加深以提升人性现实化的层次,挖掘限阈内的潜力,从而使人生不断充实丰富。另一方面,人格只有基本形成,没有最终形成,人格完善的过程只有到人死时才终结。因此,人的一生也可以说是不断开发人性的过程,是通过开发使人生不断接近人性限阈以至超越人性限阈的过程。我们要把人格发展看作是一个不断开发的过程,看作是一个素质不断提升的过程,这个过程也就是人生不断完善升华的过程。只有基于这种认识来不断修为,我们的人生才能不断走向更完善。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中,在谈及中国人民是具有伟大奋斗精神的人民时指出:“我相信,只要13亿多中国人民始终发扬这种伟大奋斗精神,我们就一定能够达到创造人民更加美好生活的宏伟目标!”这就是我们的文化自信。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弘扬伟大的奋斗精神,把更加美好生活的奋斗目标变为自己的生活现实。

        (作者:江畅,系湖北大学高等人文研究院、哲学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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