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笔谈】
如今,各种农家乐、生态农庄遍地开花,成为乡村旅游的热门。然而,有媒体在多地实地调查后发现,很多农家乐“前门生态、后门排污”问题突出,污染防治和监管滞后。一些标榜“生态”的农庄名不副实,污水排放之处成了臭水沟,油烟排放之处成了黑烟囱。
农家乐是指以乡村旅游景点和生态农业、传统渔业等观光活动为依托,以田园风光、海上渔业、农家生活等为特色,以农家庭院为载体,以具有一定接待能力的观光旅游、乡村餐饮、住宿服务为主体的现代旅游模式。随着城市生活节奏的加快,回归田园、在大自然中放松身心成为城市居民向往的生活,这也催生了农家乐经济。然而,随着农家乐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环境污染等诸多问题也随之显现。遗憾的是,由于缺乏监管和指导,一些农家乐在经营过程中垃圾废物处置不当,村民只顾追求经济利益而忽视由此给生态环境带来的污染和负荷。
农家乐分散在各个乡村,且经营带有明显的季节性和个人随意性,这些因素导致环境治理监管难度大:一方面,不少农家乐没有垃圾集中无害化处理设施和污水排放管网,生活污水与旅游垃圾随意排放、堆积,给空气、水体和土壤造成污染;另一方面,由于农家乐的特殊性,没有相应的法规和条例加以约束,加之基层环保部门的监管力量有限,一直以来都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或者地方操作不规范、随意性较大。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农家乐得以持续发展的基础。农家乐的开发建设不科学、不到位,运营不环保,必然会给当地脆弱的生态环境带来危害,反过来又会影响农家乐本身的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早有业内人士指出,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短板是制约乡村旅游经营管理、营销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
如何补齐环境保护短板,是农家乐规范、有序、健康发展亟待解决的问题。在这方面,除了基层环保部门应加强日常监管和必要指导外,还应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完善农家乐相关行业的环保标准。
一方面,要严格农家乐的审批和管理制度。不同经营类型的农家乐可尝试分类审批制度,采取不同的认定和准入条件;同时,推行农家乐环境容量管理制度,依据当地的环境容量对农家乐的发展规模进行控制,避免行业过度竞争、盲目开发、秩序混乱对农村环境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
另一方面,要建立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具体包括:对为保护和恢复生态环境及其功能而付出代价、作出牺牲的区域、单位和个人进行经济补偿;对因开发利用自然资源而损害生态功能,或导致生态环境价值丧失的单位和个人收取经济补偿等。此外,还可以环保基金的方式对环境受损地区恢复生态环境建设提供资金支持,以达到受益地区对受损地区、得利方对失利方进行补偿。
总之,要想实现生态美、百姓富,做大做强农家乐经济,除了科学管理与创新发展外,还应通过污染治理保护好当地的碧水、蓝天和净土,让农户在美丽乡村中惬意地生活、创业,让游客在美丽乡村中真正找回久违的乡味和乡情。
(作者:吴学安,系江苏省连云港市司法局法制处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