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提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伟大目标是“到本世纪中叶,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全面提升,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全面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生态环境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实现,建成美丽中国。”从表面上看,绿色发展似乎关注的只是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但从本质上看,绿色发展关注的核心是人,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目的是满足人的生态需要,保障人的生态权利,维护人的生态安全,追求人的生态幸福,因而是落实以人为本的重要路径。
满足人的生态需要
一般来说,人的需要既是与生俱来的,又是“多样性的复合体”,同时也是随着人类生存发展条件的变化而变化的。马克思说:“类生活从肉体方面来说就在于人(和动物一样)靠无机界生活……人在肉体上只有靠这些自然产品才能生活,不管这些产品是以食物、燃料、衣着的形式还是以住房等等的形式表现出来。”人的生态需要并非作为人的最初需要而出场的,而是随着工业化的突进使人类的生存境遇发生恶变的情况下才产生且变得愈益紧迫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一些地方由于片面追求GDP增长而导致的毁林开荒、围湖造田、资源掠夺、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问题也日益严重,人民群众对绿色的、优美的生态环境的需要由此而生。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的科学论断,同时也明确指出人民群众“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事实上,追求美好生活,既是人性的内在呼唤,又是社会主义本质的内在规定。就人性层面而言,人的需要具有从“低级需要”向“高级需要”发展的内在逻辑,人类学的研究也表明,人类始终都在寻求更加美好的生活。这就是说,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目的之一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因而是完全符合人的本性的。就社会主义本质而言,“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其中,必然包含着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内在规定。然而,生态环境的恶化,显然使人民群众的上述需要无法获得充分满足。因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指出:“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广大人民群众热切期盼加快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我们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所想、所盼、所急,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由此可见,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既致力于经济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又不断增加绿色投入,创造绿色资本,积累绿色财富,日益提升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条件和能力,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成美丽中国的根本目的之一。
保障人的生态权利
随着资源、环境与生态形势的恶变,人的绿色权利在20世纪60年代开始走进了人们的视野。1960年,原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一位医生针对北海被倾倒放射性废物而向“欧洲人权委员会”提出控告,认为这种行为违反了《欧洲人权条约》中关于保障清洁卫生的环境的规定。1969年,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一位学者以“公共信托理论”为依据,提出了公民享有环境权的理论。1972年联合国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召开的人类环境会议通过的《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宣言》提出:“人人有在尊严和幸福的优良环境里享受自由、平等和适当生活条件的基本权利。”此后,许多国家已将环境权作为公民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写入了宪法。
当前,尽管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我国人口数量庞大,我国从生态系统中汲取的物质和能量巨大,另一方面工业生产和人的生活所排放的废弃物和垃圾随处皆见,有的甚至堆成了一座座小山,生态环境遭到严重污染。若不尽快走出这一困境,势必严重损害当代人以及后代人的生态权利。为了应对现实困境和维护人的生态权利,党中央在生态文明建设基础上又提出了绿色发展战略,一方面追求实现共同富裕、富强民主的社会发展目标,另一方面又致力于打造美丽中国的生态发展目标,保障当代人以及子孙后代人的权利和利益,由此让联合国提出的“人人有在尊严和幸福的优良环境里享受自由、平等和适当生活条件的基本权利”变成现实。而这,恰恰体现了以人为本的价值底蕴。
维护人的生态安全
“人的生态安全”是指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能够维护人的生命、健康以使其不受损害的状态。近年来,日益加剧的生态危机已经严重损害了人的绿色安全。世界卫生组织(WHO)在2016年发布的《空气污染:全球评估曝光和疾病负担》指出,每年约有300万例死亡与暴露于室外空气污染有关。正应了这样一句话:“在生物学家看来,生命的法则注定了要么合作以自保,要么被敌人毁灭。”如果人类继续以傲慢、对立、掠夺的态度对待生态环境,最终必然是人自身的绿色安全的彻底丧失。
自然是生命之母,正是自然母亲孕育和养护着人类。然而,我们却也可能遭受着大自然的反噬与报复,而这种局面恰恰是人类片面谋求丰盛的物质生活造成的。恩格斯曾指出:“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每一次胜利,起初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往后和再往后却发生完全不同的、出乎意料的影响,常常把最初的结果又消除了。”恩格斯的这段话警告我们,人类对自然资源掠夺式的开发和利用迟早会遭到大自然的报复和惩罚,最终使人类处于极不安全的危险境地。维护人的生态安全就需要改变我们的思想观念、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消费模式,不再以沙文主义的态度和方法对待自然。绿色发展就是“既要GDP,也要绿色GDP”;绿色发展就是“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发展就是“一定要生态保护优先,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绿色发展就是“以对人民群众、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和责任,真正下决心把环境污染治理好、把生态环境建设好,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而这,恰恰体现了绿色发展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价值追求。
追求人的生态幸福
康德在谈到幸福时说过:“幸福的概念是如此模糊,以致虽然人人都在想得到它,但是,却谁也不能对自己所决意追求或选择的东西,说得清楚明白,条理一贯。”尽管如此,幸福的基本含义人们还是一致认同的,即,幸福是指人的需要获得满足而产生的一种快乐感和愉悦感。然而,幸福是由内外两方面因素来决定的,这其中之一,就是人置身其中、生活其中的生态环境令人愉悦,给人审美享受,能提升人的精神层次。反之,生态环境的恶化会使得人们生活的幸福感大大降低,是制约人们过上幸福生活的重大障碍之一。因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对人的生存来说,金山银山固然重要,但绿水青山是人民幸福生活的重要内容,是金钱不能代替的。你挣到了钱,但空气、饮用水都不合格,哪有什么幸福可言。”“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
从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的视角看,衡量幸福的指标包括人的“生存状态”和“生命状态”两个方面,“生存状态”体现的是人要获得幸福必须在事实上依托于自然界,这即是美国生态哲学家罗尔斯顿所说的,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多样性是人类幸福生活的“底基”,有关我们是谁,我们来自何处,我们拥有什么等问题的答案,都必须回归到自然才能获得。自然是人类安身立命之所,人类的福祉根植于自然界。只有深刻体验人的自然性和自然的精神性并与之融为一体,我们才能更本真、更自由去享受生活,我们的生存才具有更积极的意义。“生命状态”体现的是人必须以价值观照于自然界。因为自然有其内在价值,自然有权利保持自身的存在,人类有责任和义务来保证自然系统的存在,人类为追求自身幸福决不能牺牲自然的权利。只有自然的生命永续地处于健康的发展状态,人类的生命也才能永续地处于健康发展的状态,二者是辩证统一的。把自然当成本然的目的,承认有机之自然所具有的不可剥夺的内在价值并努力维护其价值,我们才能“让自然生态美景永驻人间,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进而为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和人的整体幸福创造卓越的物质条件、社会条件和生态条件。
(作者:龙静云,系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湖北省伦理学会会长,本文系作者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我国道德领域突出问题治理研究》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