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5日电(记者靳昊)最高人民法院4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为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并公布10起人民法院服务保障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典型案例。
《意见》共分五个部分21条,分别从服务保障污染防治和生态安全保护、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等方面明确了环境资源审判的工作重点。《意见》强调,要完善环境资源专门化审判机制,持续推进环境资源管辖制度改革,探索将跨省级行政区划等重大环境资源案件纳入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范围,推进跨区域司法协作、全流域协同治理。要推动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由专门审判机构或者专业审判团队审理,探索“二合一”或“三合一”工作模式,促进生态环境的一体保护和修复。
据介绍,此次发布的10个典型案例涉及非法排放废酸液污染环境、非法采矿、失火造成林木损毁、水污染、土壤污染、噪声污染。其中,被告单位德司达(南京)染料有限公司、被告人王占荣等污染环境案,法院参考德司达公司逃避支付的危险废物处置费用和造成的环境损害后果,判令德司达公司承担罚金2000万元,充分体现了对于严重污染环境犯罪严惩重罚的司法导向。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检察院诉利川市林业局不履行法定职责案,是一起跨行政区划审理的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该案明确对特定环境资源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推诿塞责或者简单将案件移送其他部门处理的行为亦属于行政不作为,对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及时、全面履行行政职责,切实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具有积极作用。
据了解,2017年,全国法院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刑事一审案件21241件,审结20602件,生效判决涉及人数17965人;环境资源民事一审案件207552件,审结190125件;环境资源一审行政案件134791件,结案12748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