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光明日报 2018年05月12日 星期六

    全国人大常委会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在山东开展执法检查

    作者:本报记者 刘华东 《光明日报》( 2018年05月12日 03版)

        本报济南5月11日电(记者刘华东)5月7日至1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山东就大气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沈跃跃在检查中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通过执法检查推动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的贯彻落实、深入人心,为打赢蓝天保卫战作出贡献。

        5月7日以来,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山东省政府及相关单位关于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的汇报,先后前往济南、滨州、聊城等地,采取实地检查、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方式,走企业、进厂区、下村庄、访车站,并与全国人大代表、专家学者、相关企业负责人等座谈,听取他们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建议。

        沈跃跃强调,环境问题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能否得到人民认可的一个关键。要深刻认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也是建设美丽中国的必然选择。要认真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依法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持用最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环境,依法推动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善;推动环境保护法律责任落实,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法律的各项规定得到有效贯彻实施;坚持源头防治,依法推进解决燃煤污染、机动车污染等大气污染突出问题。

        沈跃跃指出,人大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执法检查是人大监督的法定形式和重要途径,也是人大推动法律贯彻实施、推进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抓手。要坚持“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的原则,加强法律的宣传普及,坚持问题导向,增强监督实效,推动法律规定制度全面有效实施,法律责任全面落实,层层压实,依法推进解决大气污染突出问题,增强人民群众的蓝天幸福感。 

    光明日报
    中华读书报
    文摘报
    出版社
    考试
    博览群书
    书摘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