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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8年05月02日 星期三

    第五届郭沫若中国历史学奖公告

    作者: 《光明日报》( 2018年05月02日 08版)

      为鼓励广大史学工作者致力学术研究,促进中国历史学的发展与繁荣,中国社会科学院于1998年设立“郭沫若中国历史学奖”。“第五届郭沫若中国历史学奖”评奖工作于即日正式启动,现将有关申报事宜公告如下:

      一、“郭沫若中国历史学奖”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授予在中国历史(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研究领域,包括通史、断代史、专史(含科技史)、考古学、古文字学和古人类学等方面有突出建树的中国籍学者(含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以及侨居在海外的中国籍学者)。请奖成果应为涉及上述研究领域的专著和工具书。

      二、本届“郭沫若中国历史学奖评奖委员会”由我国在相关学术领域中有代表性的专家组成,负责评奖工作,主任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主要领导担任。评奖委员会的日常事务由秘书长和评奖办公室承担,评奖办公室设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

      三、本届“郭沫若中国历史学奖”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2名、提名奖若干名。奖金授予获一、二、三等奖和提名奖的著作者,同时向获奖著作者和出版社颁发奖励证书。证书由“郭沫若中国历史学奖评奖委员会”颁发,并加盖中国社会科学院印章。

      四、本届评奖活动受理2011年1月至2017年12月间公开出版的中国历史学著作的申请。

      申请开始日期:2018年5月1日

      申请截止日期:2018年7月30日(以当地邮戳为凭)

      评奖结果经公示后,于2018年11月16日郭沫若126周年诞辰前后进行颁奖。

      五、请奖采取著作者申报与专家推荐申报两种形式。申报时需提交《第五届郭沫若中国历史学奖申报与推荐表》(登录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网站lishisuo.cass.cn“本站公告”栏目下载),并附请奖著作(参评后不再退还),各一式三份。申报须有两位同行专家(正高级专业职称)的推荐意见,评奖委员会委员没有推荐权。

      申报和推荐材料请以EMS方式直接邮寄评奖办公室,勿寄送评委个人。

      寄送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5号中国社会科学院1230房间

      邮编:100732

      电话:010-85195806

      联系人:王萌

      E-mail:[email protected]

      第五届郭沫若中国历史学奖评奖工作办公室

    2018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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