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国两会上,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宪法修正案,在全国各地引起强烈反响,掀起了一场学习贯彻实施宪法的热潮。各地机关干部一致表示,要坚决维护宪法权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积极推动宪法实施,自觉做宪法信仰的崇尚者、宪法精神的弘扬者。
3月11日通过宪法修正案后,江苏省苏州市全市各类大众传媒300余家转发权威媒体发布的宪法修改的重要内容和重大意义,46家普法联盟单位、82个普法微博、微信同步链接宪法学习宣传专栏,极大地提升了宪法的知晓面,迅速在机关和全社会掀起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的浓厚氛围。
苏州坚持把宪法宣传教育作为全市普法工作的重点,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针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苏州在全市党政机关开展“学宪法、学党章”“原汁原味读十九大报告”等主题的宣讲会、座谈会、报告会,两万余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宪法学习活动。全市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宪法知识竞赛,市级机关89个部门4654名国家工作人员参与其中。
此外,苏州还组织“七五”普法讲师团、12348法律服务队深入村、社区和企业开展宪法法律知识宣传和法律咨询等法治惠民活动,累计悬挂、展出宪法宣传横幅、图片等1万多条,发放宪法宣传资料6万多份,苏州全市开展宪法宣誓、签名活动累计百余场次,约5万人次参加活动。
辽宁省委、省政府将广泛持久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作为当前法治辽宁建设的紧迫任务,采取一系列有效举措,在全省迅速掀起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热潮。3月22日,辽宁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要求全省各级党委(党组)和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修改宪法的重大历史和现实意义,准确把握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为推动全省各级机关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实施宪法,辽宁省将宪法列入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干部学校必修课,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课。此外,在其他各类培训课程中也融入宪法宣传教育内容,保证法治培训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今年4月起,辽宁将在全省组织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采取理论研究、专家讲座、知识竞赛、考试考核、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等有效形式,讲好宪法故事,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
辽宁省政府法制办党组在宪法修正案公布施行的第一时间,组织全体干部逐条逐句逐字对照认真学习宪法修正案,并将深入学习宪法纳入今年全省“依法行政”绩效考核指标,引导全省机关干部学习贯彻宪法。辽宁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科员乔锟明说,修改后的宪法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明确了党的领导是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根本保证,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
陕西省政协党组书记、省政协主席韩勇主持召开省政协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会议时表示,要进一步加强学习,依照宪法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带头维护宪法权威,以宪法和法律为根本遵循,更好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和使命。作为领导干部,要全面领会和准确把握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深入推进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在全省各级政协组织中营造出人人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
(本报记者刘勇、毕玉才、苏雁、张哲浩、杨永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