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习近平总书记在国际上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以来,人类命运共同体已经成为理解当今世界发展走向的一个重要概念。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需要制度保障,需要从构建新型国际关系的逻辑来着力思考。简单地说,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一个以体现新型国际关系的制度和规则为基础构建的共同体。
具体来说,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要基于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和联合国宪章为核心的法律制度体系。以往实践证明,这套以相互尊重、平等互利与和平共处为导向的制度体系只要被破坏,就会引发国际社会的动荡。人类命运共同体不是要超越主权国家制度去建设一个世界政府,而是在尊重、维护、发展主权国家制度基础上实现和平共处。
基于共商共建共享而形成的全球治理制度体系才是一个好的全球治理体系,其建设和发展应由各国各方共同参与,其成果应被各国及其人民共同分享。
在闭幕不久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向世界宣示,“让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的阳光普照世界”“继续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旗帜”“继续积极维护国际公平正义”“继续积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继续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变革和建设”,这充分显示了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的中国的责任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