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者,治之端也。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这次宪法修改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作出新规范,为新时代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依据和保障,确保了党和国家的事业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夯实了制度基础。
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中国共产党是国家最高政治领导力量,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保证。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总纲》,有效地将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为实现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提供了最重要、最根本的保证。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党一直在不断探索与实践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最终形成了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民族团结,人民幸福安康、国家繁荣富强。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五年,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迎难而上、开拓进取,取得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性成就,不仅让中华民族实现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历史性飞跃,而且让社会主义在中国焕发出新的强大生命力,为其他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提供了中国道路、中国方案和中国智慧。当历史的脚步迈入新时代,我们只有更加坚定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把宪法确定的制度优势转化落实为治理国家的效能,才不会失去我们前进的动力、脱离历史发展的轨迹。
履不必同,期于适足;治不必同,期于利民。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味着我们不能固步自封,必须要不断突破利益固化藩篱、革除体制机制弊端、吸收人类文明有益成果。这次宪法修改,完善了国家主席任期制度、深化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明确了宪法宣誓制度……一系列重大制度安排,是我们国家最新政治成果的体现,是我们党新时代治国理政理念发展和完善的落实,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里程碑。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人民群众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支持,对我国政治、经济、社会、外交等各方面所取得的举世瞩目成就的认同,是坚持全面深化改革的力量源泉。这些在伟大实践中积累的宝贵经验,只有通过与时俱进地落实在国家根本大法中,才能保证事业发展基业长青。
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航程中,全面深化改革是达成伟大目标和伟大梦想的风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征途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其必由之路。此次宪法修改,适应了提高党的长期执政能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让我们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凝心聚力、奋发有为,落实宪法精神、强化法治思维,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作者:本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