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热议监察法草案】
制定监察法是对公权力监督方式的重大创新,有利于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解决了过去纪检和监察力量分散、监督覆盖面过窄的问题,有利于实现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的高度一致以及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有机统一。监察法草案根据宪法修正案将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纳入国家机构体系,明确监察委员会由同级人大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拓宽了人民监督的权力途径,提高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本报记者邓晖、李晓东、韩业庭、张翼、李慧、王清彬、晋浩天、龚亮、刘华东、温源、王胜昔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