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广西民族大学拟招聘研究生院院长1名、科技处处长1名、社会科学处处长1名、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处长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高等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
(二)基本资格
1.竞聘研究生院院长,需具有博士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5年以上高等教育工作经历,3年以上管理工作经验;
2.竞聘科技处处长,需具有理工类专业博士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5年以上高等教育工作经历,3年以上管理工作经验;
3.竞聘社科处处长,需具有人文社科类专业博士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5年以上高等教育工作经历,3年以上管理工作经验;
4.竞聘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处长,需具有外国语言文学专业学习经历、正高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有国外留学或工作经历,3年以上管理工作经验;
5.特别优秀的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适当放宽任职资格。
(三)年龄要求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68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上述年龄和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28日。
二、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应聘者请填写《广西民族大学公开招聘应聘登记表》(登录广西民族大学党委组织部网站“下载专区”下载,网址:http://zzb.gxun.edu.cn/),并提供以下材料: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书、身份证复印件(原件面试时提供),对应聘岗位的工作思路和预期目标,本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合格人员名单。
(三)面试考核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达到3人以上(含)的岗位,由学校组织人员对应聘者进行面试考核。应聘人员来校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竞聘演讲、民主测评和面试答辩(来校参加面试人员的差旅费等由学校负担)。根据民主测评和面试答辩情况按职位数2:1比例提出考察人选。
(四)组织考察
按照干部工作有关文件规定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考察采取发布考察公告、个别谈话、查阅个人档案资料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听取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等方式进行。
(五)确定拟任人选
学校党委根据考察情况和人岗相适的原则,经集体讨论以无记名票决方式确定拟任人选。
(六)任前公示
对拟任人选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由学校党委组织部和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受理和调查核实干部群众对拟任人选的情况反映。
(七)办理任职手续
经公示没有发现影响任用的问题和不良反映的,安排进行任职谈话和廉政谈话,下发任职通知,办理有关手续。
三、相关待遇
受聘人员根据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国家工资、校内岗位津贴等基本待遇,其他待遇按照广西民族大学引进人才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时间
即日起截止到2018年3月30日
五、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南宁市大学东路188号广西民族大学党委组织部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电 话:0771-3261806/3261992/326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