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建华 男,汉族,1937年5月生,浙江舟山人,英国利物浦大学毕业,大学学历。
现任十三届全国政协副主席。
1947年 随全家迁居香港
1960年 毕业于英国利物浦大学,获海事工程理学士学位。其后,在美国通用有限公司及家族公司任职
1969年 返港参与家族集团生意
198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咨询委员会委员
1992年 被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新华社香港分社聘为首批港事顾问,港英政府行政局议员
1995年 全国人大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1996-2002年 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1997.07就职)
2002-2005年 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二任行政长官(2002.07就职)
2005-2008年 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
2008-2013年 十一届全国政协副主席
2013-2018年 十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
2018- 十三届全国政协副主席
第八届全国政协委员,十届全国政协三次会议增选为全国政协副主席,十一届、十二届、十三届全国政协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