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立峰 男,汉族,1955年2月生,广东兴宁人,1973年8月参加工作,198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厦门大学财政金融系财政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学位。
现任中共十九届中央委员,十三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1973-1976年 福建省永定县立新知青农场知青
1976-1978年 福建省永定县狮象潭水电站工人
1978-1982年 厦门大学经济系财政金融专业学习
1982-1984年 厦门大学财政金融系财政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4-1984年 福建省厦门市经济特区经济研究所干部
1984-1985年 福建省厦门市政府办公室干部、副主任
1985-1987年 福建省厦门市财政局副局长
1987-1990年 福建省厦门市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
1990-1992年 福建省厦门市杏林区委书记
1992-1993年 福建省厦门市副市长
1993-1995年 福建省厦门市副市长兼象屿保税区管委会主任、市外经贸委主任(1994.02正厅级)
1995-1996年 福建省泉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1996-1998年 福建省泉州市委副书记、市长
1998-2000年 福建省泉州市委书记
(1995-1998年厦门大学财政金融系财政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2000-2001年 福建省福州市委书记
2001-2005年 福建省委常委、福州市委书记
2005-2007年 福建省委常委、厦门市委书记
2007-2009年 福建省委常委,厦门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9-2009年 天津市委副书记,滨海新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塘沽区委书记
2009-2013年 天津市委副书记、滨海新区区委书记
2013-2014年 天津市政协主席
2014-2017年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正部长级)、党组副书记
2017-2018年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2018- 十三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中共第十七届、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十九届中央委员。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十三届全国政协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