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 男,汉族,1954年8月生,山东威海人,英国布里斯托理工学院毕业,大学学历。
现任十三届全国政协副主席。
1974-1977年 英国布里斯托理工学院学习,获测量及物业管理学学士学位
1977年 返港加入仲量行,历任副经理、经理
1983年 成为合伙人,后创办梁振英测量师行。曾任英国测量师学会(香港)主席、香港测量师学会会长、香港房屋委员会委员,上海浦东开发领导小组顾问、上海土地使用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顾问、深圳土地使用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顾问等
1985年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咨询委员会委员
1988年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咨询委员会秘书长
1992年 国务院港澳办、新华社香港分社港事顾问
1993年 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预备工作委员会委员、政务小组港方组长
1995年 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1996年 香港特别行政区临时立法会议员
1997-2011年 连续担任三届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会议召集人
2012-2017年 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四任行政长官(2012.07就职)
2017-2018年 十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
2018- 十三届全国政协副主席
第十届、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十二届全国政协五次会议增选为全国政协副主席,十三届全国政协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