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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8年03月06日 星期二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巩富文委员

    限塑令待细化 执行力要加强

    作者:本报记者 靳昊 《光明日报》( 2018年03月06日 09版)

        【建真言 谋良策·代表委员谈环保】   

        当前,售卖塑料购物袋已成为不少超市的一项重要收益,农贸市场等销售渠道和场所,免费的劣质塑料袋并不鲜见。针对这些现象,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巩富文委员表示:“当前迫切需要完善细化限塑令,在实践层面上增强其执行力。”他还指出,近年来,电商、快递、外卖等行业迅速发展,有必要尽快将快递包装袋、塑料餐盒等纳入限塑令的限制范围。

        巩富文委员在提案中建议,应当明确生产、销售、使用各环节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环保、质监、工商等部门必须在塑料袋生产的审批、监控、执法环节中出狠招、抓落实,不让违规产品流入市场;工商部门、环保部门要对违规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的行为进行查处。同时,各职能部门应通过联合执法,加强监管的连续性和力度。

        时至今日,公众对于限塑令具体内容的了解还很有限。巩富文委员表示,限塑令的推行还需公众养成一定的行为习惯。比如,要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回收或绿色包装等行动,推动塑料制品循环利用。

        “未来应当建立起从塑料袋生产、销售到回收的完整生态链,而不仅仅是在消费端加收费用。”巩富文委员建议,建立起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治理体系,发挥合力遏制白色污染。

        (本报记者 靳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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