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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8年02月24日 星期六

    徜徉经史,方为有用之文

    ——评《儒学与中国古代散文》

    作者:程行甫 《光明日报》( 2018年02月24日 11版)

        杨树增、马士远精心结撰的《儒学与中国古代散文》(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7年10月)一书,以“儒学与中国古代散文”作为考察对象,思路独特,方法新颖,因而最能把握中国古代思想与文学发展的民族特色与特殊路径。请尝试而言之:

        其一,自古以来,中国文学便是诗与文分疆并峙,以与“诗”相对而言的“文”,作为中国古代文学之主流大宗,考察其发展与流变之轨迹,无疑最为符合中国古代文学发展的客观实际。

        其二,中国文学无论是就理论与批评,还是就作家的创作实践,历来皆以儒家经典为圭臬,强调“宗经”与“征圣”,这是中国文学之所以以诗文为主流与大宗的根本原因,也是中国文学呈现出源远流长的《诗》《书》现实主义传统及其鲜明的民族特色的内在契机。

        其三,以诗文为正宗的中国文学,其创作主体是历代的知识分子,他们有一个特殊的徽号——“士”,这一群体饱读《诗》《书》,娴习经史,具有高深的文化修养与文学才能;历代优秀的士人或士大夫,更以天下为己任,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所谓“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故弘毅任重之士,决不为无用之文。其所以如此者,清人张文襄公言之曰:“以经学史学兼词章者,其词章有用;以经学史学兼经济者,其经济成就远大。”是徜徉于经史者,必有经邦济世之才;以词章兼乎经济者,必不为凌空蹈虚之文。文襄之言,良有以也。“儒学与中国古代散文”这一学术选题本身,充分体现与践行了作为中国文学主体的中国古代士人以天下为己任的儒学思想传统,具有十分明确的现实关照以及中国传统儒学历来所倡导的入世情怀。杨教授说,“中华民族每一个人都需要洁净、高尚、美好的精神家园,中国古代优秀散文可以塑造完美的人格,提升人们的精神境界,增长人们的聪明才智,增强民族的自信心与自豪感”。所谓“心生而言立,言立而文明”,杨教授既有如是之心,必有如是之文,刘勰文心之论,其言不虚也。

        其四,中国思想史的发展与流变,始终是以儒学为主流与正宗,以儒学与释道二氏乃至与其他外来思想文化由对立互补再到相互接受与不断融合的历史过程。这个过程如此之漫长,直到当下,也并没有最终完结。正是这种对立互补与接受融合的演变过程,形成了以诗文为主流大宗的中国文学在各个历史时段的不同样态与特征。因此,该书始终以儒学与其他学派乃至外来思想文化的消长融合为主线,审视中国文学的文脉统系,勾勒历代文章流别的演变轨迹。“以不同的儒学形态对中国古代散文的影响为分期依据,系统地梳理儒学的发展嬗变,及其与本时期中国古代散文的关联”,从而充分凸显“中国古代散文发展中的民族特色,努力体现本项目研究的创新特色”。作者这一鲜明的创新性原则与不同凡响的学术追求,在本书中得到了充分有效的彰显。

        其五,思想观念之表达,必须以文章为载体。正是由于中国文学具有“文以载道”的儒学传统,以及集部与经部有着千丝万缕的思想关联,此书作者可以沿波而讨源,披文以见质,通过“以文证道”的研究方法,深入认识与阐发儒学以“仁爱”为核心本质的思想特征及其在各个历史时段的思想演变,这是此书作者在研究方法上迥异于前修同类著作的创新之处。

        当然,二十世纪以来,无论是中国古代文学研究还是现当代文学批评,无一例外地折服于西方学术话语之下,从概念术语到运思方式,无不照搬与套用西方的文学观念。因此,受时代思潮与文学理论之囿限,现当代学人很难摆脱诗歌、散文、小说、戏剧所谓文学“四分法”的思维定势。这是时代的局限与理论的僵固,此书亦难以幸免。

        中国古代有所谓“有韵为文,无韵为笔”的诗文区分,但在魏晋六朝四六骈体文的冲击之下,已呈支绌之势。而该书所使用的“散文”概念,在赋体文学与四六骈文的抉择方面,也不可避免地产生同样的尴尬。作者既然确定了“无韵”为散文而“有韵”为诗歌,那么“赋体”与“骈文”都讲究押韵,二者理当排斥在作者所界定的“散文”之外,但此书却讨论骈文而不讨论赋体,取舍自专,难免照应不周。而先秦六艺经史与诸子之文,多数都有排比句式与押韵现象,如《老子》《庄子》等,又皆大而化之地视之为“散文”,亦同此弊。此外,作者在“散文”之中又以“实用”与否,划定“艺术散文”与“非艺术散文”的界线,谓“本书所讲的‘散文’,是指文学领域中的‘散文’,即‘艺术散文’,而‘实用文’是‘非艺术散文’,不属于文学领域”,但该书中讨论秦汉“散文”,又大量引入“政论”与“奏疏书表”乃至“碑刻”与“注经文”,此类文体,非“实用”之文又为何物?而且事实上,在长篇章回小说产生之前,以“残丛小语”为形式特征的中国古代小说,也不过如同今天网络与微信之引人发笑的桥段,理当属于“文”的范畴。即使是“着意为小说”的唐人传奇,“其时最佳小说之作者,实亦即古文运动之中坚人物”,在中国的文学分类之中也从来都是“文”的范畴。因此,作者虽然在“散文”概念的厘定上花了大量笔墨,费了不少周折,却仍然没有得到令人满意的结论,以致在文本取舍上进退失据。但这并非该书作者独有之过,而是近代以来所有同类著作乃至中国当代理论界本土话语的缺失所导致的结果,是中国学术界“集体失语”的表征。只有着眼于中国本土的文学现象,以及文学之所以为文学的发生机制,建构既能适合古今中外之文学现象而又能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文学标准,并以之衡量一切“实用”与“非实用”之“文”,从而在概念上划定“文学”与“非文学”的理论界线;也不以“有韵”与“无韵”作为“文”与“笔”的区分,才有可能彻底解决仅仅是着眼于外在形式特征的文学“四分法”所带来的取舍无据。

        总之,此书选题精当,符合中国古代文学发展的客观实际;视角新颖,见解独到,尤其是“以文证道”的研究方法,更具创造性,其具体论证也十分翔实有力。可以说,就当下的学术背景及其理论前提而言,此书实在是一部不可多得的学术力作。

        (作者:程行甫,系南昌大学国学研究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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