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闭幕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新的全面部署,明确了乡村振兴战略的根本原则和实施路径,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贯彻新发展理念,勇于推动“三农”工作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农业农村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革,为党和国家事业全面开创新局面提供了有力支撑。此次会议精神引起了权威专家热议,他们表示,会议从政治、战略高度看待“三农”问题,深刻把握“三农”发展规律,深刻阐述了乡村振兴的重大意义、大政方针、目标任务,为“三农”发展指明了方向。
增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紧迫感
五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级农业部门积极适应把握引领新常态,直面问题,攻坚克难,扎实工作,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取得重大成就,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提供了有力支撑。
“五年来,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成就是历史性的,粮食等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农业现代化水平、农民收入水平显著提高;变革是深层次的,农业生产方式、经营方式、资源利用方式,农产品供求关系、工农城乡关系等发生深刻变化,农业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这些成就和变革,标志着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站上了新起点,进入了新时代,开启了全面建设农业强国的新征程。”农业部部长韩长赋指出。
会议指出,农业强不强、农村美不美、农民富不富,决定着亿万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决定着我国全面小康社会的成色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质量。如期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在农村,最大的潜力和后劲也在农村。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既有鲜明的目标导向,又有鲜明的问题导向。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突出表现,必须解决好。当前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也很多,主要体现在农产品供给的数量和质量不平衡,农业的质量发展不充分;农业生产的规模与效益不平衡,农业的效益实现不充分;农业的生产与生态功能不平衡,农业的生态功能发挥不充分等,这些问题如果解决不好,乡村振兴就不能顺利实现。”韩长赋说。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孔祥智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出发、着眼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顺应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我们党“三农”工作一系列方针政策的继承和发展,顺应了亿万农民的殷切期盼,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
会议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强调“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并提出了“重塑城乡关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走共同富裕之路”“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走质量兴农之路”“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走乡村绿色发展之路”“传承发展提升农耕文明,走乡村文化兴盛之路”“创新乡村治理体系,走乡村善治之路”“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走中国特色减贫之路”。
“这7条不仅蕴含着对构建新型城乡关系的战略考量,也指明了乡村振兴的发展方向和路径,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高瞻远瞩的宏阔视野和战略思维。”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张晓山说,我们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三农”工作提出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并深入贯彻到乡村振兴的具体实践中。
韩长赋指出,新的一年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践行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优化农业产能和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效益优先,加快转变农业生产方式,推进改革创新、科技创新、工作创新,大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大力发展新主体、新产业、新业态,大力推进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朝着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继续前进。
“改革与创新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两大重点,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特别是玉米收储制度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改革理顺了玉米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了正常的市场流通秩序,激发了市场活力,深加工、饲料和贸易企业效益明显改善,收购比重高达80%,产业上下游链条逐步理顺。”国家粮食局新闻发言人陈书玉指出,要积极稳妥推进粮食收储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市场调节机制作用,增强粮食宏观调控能力,努力形成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协调,与粮食生产大国、消费大国战略地位相适应的中国特色现代粮食行业发展新格局,持续提升农业竞争力,促进农民稳定增收,更好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韩长赋认为,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重点,推进乡村振兴,要把大力发展农村生产力放在首位,紧紧围绕产业兴旺下功夫,做大做强高效绿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乡村服务业、乡土特色产业、乡村信息产业,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
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会议明确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并提出“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在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魏后凯看来,乡村振兴,既包括经济、社会和文化振兴,又包括治理体系创新和生态文明进步,是一个全面振兴的综合概念。其中,乡村振兴的关键和重点是产业兴旺,只有农村产业振兴,才有可能创造出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岗位,为农民增收和农村富裕拓展持续稳定的渠道。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强化乡村振兴制度性供给。”张晓山说,会议提出“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增加德治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为未来的乡村治理指明了新方向,提供了新思路;提出“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农村工作队伍”,对强化乡村振兴的人才支撑提供了制度保障。
“要加强和创新乡村治理体系,建立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村民自治的良性互动,使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中国农业经济学会副会长刘奇指出,此外还要在传统中传承,在发扬中发展,培育富有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的新乡贤文化,发挥其在乡村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本报记者 李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