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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7年12月28日 星期四

    “红船精神”的当代要求

    作者:程美东 《光明日报》( 2017年12月28日 07版)

        “红船精神”是早期中国共产主义的先驱们革命精神的集中体现,它的价值是永恒的,无论在过去、现在还是未来,它的精神内核永远闪耀着光芒。在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如何践行“红船精神”?我觉得至少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注意:

        自觉的担当意识。“红船精神”所体现的首创精神、奋斗精神、奉献精神,是先进的中国共产党人对国家、民族、人民前途命运强烈责任感的集中体现。在今天的中国,我们要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实现新的“两步走”战略目标,在21世纪中叶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没有一批勇于担当、始终冲在时代前列的共产党员,是不可能实现的。

        善始善终的韧劲。党的一大在上海召开期间遭遇法租界巡捕搜查,代表们冒着生命危险转移到嘉兴南湖一艘游船继续开会,如果没有对共产主义事业执着的追求和坚忍不拔的意志,他们极有可能半途而废,建党伟业就不会实现。习近平总书记多次用“行百里者半九十”警醒全党,告诫我们不能遇到困难就半途而废。“红船精神”在这方面给予我们的启迪是深刻和永恒的。

        敏锐的洞察能力。党的一大之所以免于被破坏,一个重要原因是代表们及时识破了法租界侦探的伎俩,这展现了他们高度敏锐的洞察能力。在今天的中国,各种影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消极因素时时刻刻、方方面面都会存在,如果我们缺乏敏锐的洞察能力,就容易迷失方向,作出错误的判断。“红船精神”闪现着的中国共产党人的智慧和眼光,需要我们继承和弘扬。

        (作者:程美东,系北京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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