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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7年12月11日 星期一

    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

    作者:曹萍 《光明日报》( 2017年12月11日 13版)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并将之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必须深刻领会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战略意义,深刻把握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的辩证关系,深入探索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实现路径,不断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

    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战略意义

        履行好执政兴国重大历史使命的必然选择。长期以来,我们党在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的基础上认识到,只有把宪法法律与党章党规结合起来,不断推进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因此,我们党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执政确定为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坚持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结合,就是要把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同依法执政的基本方式有机统一起来,提高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坚持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是我们党提升执政能力,履行好执政兴国这一重大历史使命的必然选择。

        赢得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的客观需要。十九大报告指出,我们党要团结带领人民有效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必须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包括坚决反对一切削弱、歪曲、否定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行,坚决反对一切损害人民利益、脱离群众的行为,坚决反对一切分裂祖国、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的行为等。要战胜困难和挑战,赢得斗争的胜利,就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用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统一全党全国的行动,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调动党内党外一切力量同向思考、共同发力,最终赢得这场伟大的斗争。

        新时代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内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人心”。要取信于民,赢得人心,关键在于正风肃纪、厉行法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十九大报告指出,“腐败是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威胁”。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但还未取得压倒性胜利。只有坚持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进一步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综合运用党规国法惩治贪污腐败、净化党风政风,才能保证干部清明、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实现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的辩证关系

        依规治党是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十九大报告指出,“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通过依规治党,可以进一步提升党的建设和党的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确保我们党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可以进一步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路径和方向,为依法治国提供价值引领;可以确保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不仅模范遵守宪法法律,而且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社会上形成自觉遵纪守法的示范效应,感召和带动全体人民依法办事,为依法治国提供良好示范和有利氛围。

        依法治国是依规治党的重要依托。通过全面依法治国,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有利于广大党员干部养成尊规守规信规用规的意识,为依规治党提供思想上的基础。通过全面依法治国,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可以为党内法规的制定、实施、监督、保障等提供方法上的借鉴。通过依法治国,用宪法法律明确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可以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为依规治党提供制度上的保障。

        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要“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这就确立了党内法规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重要地位。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依规治党是法治理念在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体现,二者共同支撑和保障着党和国家的法治建设。

    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实现路径

        注重宪法法律与党内法规的衔接和协调。要确保内容相互衔接。在坚持党规严于国法的基础上,党章党规可以对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提出更高要求;一些在党内法规中先行规定但更适合由宪法法律来规定的内容,要在完善和成熟后及时转化为宪法法律。要明晰各自规制界限。明确党规与国法各自调整范围,党的领导与党的建设的具体事项原则上应由党章党规予以调整,但党章党规原则上不规定立法保留事项。要统筹党规国法建设。当前的重点是要继续深入推进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加快形成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协调推进党规国法的规划、制定、修改、解释、审批、发布、备案、评估、普及等,确保二者在制定、实施、监督上相互协同,在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同向发力、同时发力、形成合力。

        以法治理念统领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党的领导和法治建设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要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全面融入党规国法,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根本,始终恪守以人民为中心这一要求,始终贯穿公平正义这一追求,提高全体人民的法治素养,在全社会树立法治信仰。要党规国法并重,把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要把党的领导、以人为本、权力约束、权利保护、程序正义等法治理念贯穿到党规国法的立改废释、审查备案等各个环节,并加大执法执规信息的公开力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尤其是高级干部的作用。要加强管理。把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两手抓”“两不误”作为衡量党员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规守法、善不善于依法依规办事作为考察党员干部的重要内容,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的党员干部。同时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为在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中敢于担当、成绩显著的干部撑腰鼓劲,为广大党员干部发挥带头引领作用提供制度保障。要强化自律。党员干部尤其是高级干部要严于律己、不搞特权、不谋私利,做遵规守法的模范,立“明规矩”、破“潜规则”,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推动良好党内政治生态形成,并以党风带政风社风,在全社会构建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良好氛围。

        (作者:曹萍,系四川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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