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言】
据媒体报道,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有一家为环卫工人提供免费餐饮的餐馆。餐馆老板不仅不要早餐钱,中午也请环卫工人们吃免费自助餐,还给他们在街上搭过小屋。
我们应该为此鼓掌,但也应意识到:有些好人的出现,只是说明有人没有做好该做的事情。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当环卫工在寒风中发抖或下井清淤中毒晕倒时,我们最需要关注的是雇用他们的地方环卫部门和承包相应环卫工作的保洁公司,为什么没有为其配备防寒保暖用品和防毒设施。而吃到热饭、喝到热水、有暖和歇脚地方的问题属不属于必须提供的劳动条件,各有各的看法。但其缺乏正是环卫工给人留下“不容易”“可怜”印象的重要原因。一个行业给社会留下“可怜”的印象,本身就很说明问题,说明这个行业的从业者劳动条件和劳动者尊严没有得到充分保护。对此,仅寄希望于爱心人士的个人帮助远远不够,还需要更多的制度保障。
(原载于光明网 作者:张楠之 摘编:孙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