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首次将‘美丽’作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写入党代会报告,明确将‘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十四条基本方略之一,为我们推进绿色发展、促进转型跨越提供了行动指南和基本遵循。”湖北省委常委、宜昌市委书记周霁代表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说,宜昌推进长江大保护和三峡生态修复治理,责无旁贷、义不容辞。
生态环保是“必答题”,不是“选择题”。生态文明建设是一场涉及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的革命,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党的十八大以来,宜昌始终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来审视和解答好这道“必答题”,以压倒性力度狠抓长江大保护,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深入推进河湖长制和三峡生态治理“宜昌试验”,沿长江1公里红线正在全面形成。
周霁说,发展和保护是“有机统一的”,不是“割裂对立的”。在推进落实“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过程中,宜昌紧紧扭住生态环境保护治本之策,注重从源头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立法支撑,构建水、土壤、大气“三位一体”的生态环境保护法规制度体系。二是规划先行,形成了以总体规划为统领,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规为支撑的规划体系。三是制度创新,创新“公安+环保”执法模式,并成立了湖北省第一个流域性水利综合执法机构,对境内的黄柏河进行全流域综合治理。
抓生态环保是“重大机遇”,不是“包袱”。周霁介绍,宜昌把生态文明建设、强力整治突出环境问题,当作全面实施长江大保护的机遇、当作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的机遇、当作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机遇,努力把宜昌建设成为人人向往的绿色生态宜居之城。
“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实际行动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努力为长江中下游亿万群众守住绿色宝库、护住一江清水,在建设美丽中国、生态长江中作出积极贡献。”周霁说。
(本报记者 夏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