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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7年09月21日 星期四

    为全球人权治理作中国贡献

    ——在中国特色人权发展道路上继续前行

    作者:张伟 《光明日报》( 2017年09月21日 10版)

        【特别关注】

     

        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党和政府把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治国理政的重要原则,采取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促进人权事业的进步,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权发展道路。五年来,在沿着这条道路砥砺前进的过程中,中国人权既有理论上的提升,也有实践上的进步;既让广大人民群众体会到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也向国际社会奉献了天下大同的“中国智慧”。

     

        中国特色人权发展道路以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作为理论基础。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我们要坚持从国情出发、从实际出发,而不能突然就搬来一座“飞来峰”。为此,党和政府本着“三人行,必有我师”的学习精神,在借鉴世界各国优秀文明的基础上,正确地提出了将人权的普遍性原则与各国具体国情相结合的原则,选择适合自身的人权发展道路。在这种理念的指引下,中国对外广泛地开展人权对话,学习其他国家在人权领域取得的先进经验,从党的执政理念到立法、行政、司法等各个方面扎实、稳步地贯彻尊重和保护人权的理念和价值观,培育全社会的人权文化和精神,社会文明程度得到了飞跃式的发展。

     

        中国特色人权发展道路以国家作为其主导力量。在推进人权事业发展的过程中,政府与人民并非是天然对立的,而是有机统一的,我们以国家为主导自上而下不断完善对人权的各种保障,共同致力于实现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过去五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加快推进了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部署,从将“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确立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到“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的改革方案,再到《民法总则》《慈善法》《反家庭暴力法》等一系列法律的制定和修改,中国特色人权发展道路的顶层设计被不断丰富和完善。

     

        中国特色人权发展道路以保障人民权利为根本目标。中国人权发展道路始终以人民福祉和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这其中既包括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也包括每个人的公民、政治权利,以及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十八大以来,在这条全面实现小康的道路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还特别提出“不让任何一个人掉队”,把脱贫攻坚摆到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打响了一场前所未有的脱贫攻坚战,令世人惊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中国坚持将生存权和发展权作为首要的基本人权,并不是忽视、轻视其他人权;相反,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都是保障其他各项人权的基础和前提,其最终的目标都是为了更好地保障人民的各项权利。

     

        中国特色人权发展道路是以对话、合作作为国际交往的原则。中国走出了一条有着自己特色的人权发展道路,这并不意味着就是要故步自封、自我封闭。中国政府主张,国家之间在人权问题上“要对话而不要对抗”,“要合作而不要冲突”,我们应当尊重各国自主选择的发展道路,尊重各国自主选择的人权保障模式。不仅如此,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该理念站在全球化视域认识世界人权事业的发展,超越了传统人权观,树立了“全人类的共同命运”的新标尺,为全球人权治理贡献了中国方案。

     

        我们这五年来之所以在人权领域取得了如此显著的进步,关键是坚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人权发展道路;这条道路被历史和事实证明是符合国家发展实际而且是行之有效的中国道路。未来促进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就是要沿着这条有着中国特色的人权发展道路继续前进,让广大人民群众深切体会到更多人权受到尊重和保护的幸福感。

     

        (作者:张伟,系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常务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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