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帕有着悠久的历史,先秦时期称之为“巾”。汉乐府诗歌《孔雀东南飞》中就有“阿女默无声,手巾掩口啼”之句。“手帕”一词正式出现是在唐朝,唐初诗人王建在《宫词》中写道:“缏得红罗手帕子,中心细画一双蝉。”
在古代,用手帕作为恋爱信物的记载更早。在《西厢记》中,张生与莺莺相爱,就是从手帕题诗相赠开始的。在明代冯梦龙的“三言”中,有许多关于手帕传情的精彩描写。手帕还有个名字叫“鲛绡”,传说鲛人所织的绡,入水不濡。陆游在沈园偶遇前妻唐琬,写的那首凄婉的《钗头凤》:“春如旧,人空瘦,泪痕红浥鲛绡透。”古人还习惯在手帕上题诗寄情,称为“尺素”。如古乐府《饮马长城窟行》:“客从远方来,遗我双鲤鱼,呼儿烹鲤鱼,中有尺素书。”后来,“尺素”成为爱人之间书信的代称。在古代戏曲小说中,手帕往往成为传情达意之物。员外家的小姐遇上了儒雅俊朗的书生,小姐佯装丢下一方手帕,书生心领神会,前去相送。手帕就成了男女之间爱情的媒介。清代古吴素庵主人编的《锦香亭》、吴航野客编的《驻春园》,都有这样类似的段落。
在民间,恋人还赋予手帕更巧妙的象征意义。因为手帕是丝织品,想象丰富的恋人们便把它和思念情人的感情联系起来。冯梦龙收集的一首民歌正是这样唱的:“不写情词不献诗,一方素帕寄心知。心知接了颠倒看,横也丝(思)来竖也丝(思),这般心事有谁知?”傣族有一首民歌《在酒宴上》这样唱道:“情哥!你唱调子不要用扇子遮着,好让你的歌一直冲进我的心窝;那块手帕你不要拿出来揩嘴,它会把秘密在大家面前戳破。”
过去,在鲁西农村地区,则更流行着一种叫作“换手帕”的习俗。那时,无论是男女自由恋爱还是经媒人介绍相识的,一旦要正式确定恋爱关系,男女双方就要约定一个时间,由家人陪着正式谈一次,叫作“拉对象”,谈完后,互换手帕。换了手帕,就表示恋爱关系正式确定了,接着摆上筵席,庆贺一番。如果换不了手帕,那就是不成,家人也自然不欢而散。从民间来说,手帕还是服饰习俗的一部分。那时,人们在生活、劳动中,天天需要揩手、揩鼻涕、揩汗等,于是创造出手帕这种佩巾,携带身上。为了方便美观,人们又创造出许多花样来,织得小巧玲珑。最初,大抵是恋人们在劳动、生活中互相关切,送手帕揩汗、揩手,渐渐地,恋人们看中了手帕这种能够随身携带和实际应用的性质,便用它充当传递爱情的信物,故而相衍成习。
手帕演绎着一个时代的优雅情愫。一方“尺素”传情,简单朴素,含意丰富,它体现了爱情的纯洁和真挚。丝丝缕缕,流淌着浓郁的古典风韵,给人们以诗境如画般的美。
(作者: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