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昆明8月16日电(记者张勇)8月16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宣布出台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10条措施,力图构建审批事项最少、审批时间最短、企业和群众办事便捷、法治化、公开化、透明化的政府服务“软环境”,实现企业“证照同办”“一照走天下”,办理个人事项“一证走天下”。
2013年以来,云南省省级精简行政审批444项、下放202项,精简与行政审批相关的强制中介服务事项123项,公布了省、州、县、乡四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等。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入,一些制约营商环境改善的深层次问题逐渐暴露,如作风转变不到位、群众办事创业各类证明过多,事中事后监管能力不足、重审批轻监管还没有得到根本扭转等。
云南省人民政府此次出台的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10条措施亮点多力度大。其中在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提高政策透明度、营造公平营商办事环境方面尤其令人瞩目。10条措施中规定除涉及国家安全、资源保护、公共环境、生态安全、意识形态、民族宗教和公众健康外,其他各类市场准入类行政许可按照法定程序交由工商部门集中实施,实现企业“证照同办”“一照走天下”,原审批部门负责制定审批标准并指导审批,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并加强监管。全面清理和大幅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同时,以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为基础,逐步实现办理个人事项“一证走天下”,大力精简群众办事证明材料。云南省公安机关明确群众在办理户籍业务中,不用再提供亲属关系、户口变动信息、社保信息等证明材料;实行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三项制度;对公民身份证号码进行全面清理,从源头上确保公民身份证号码的唯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