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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7年08月04日 星期五

    “律师接访”不能只在信访局“坐堂”

    作者:许朝军 《光明日报》( 2017年08月04日 02版)

        【网言】

     

        到今年8月底,律师参与来访接待工作将满一年,这一制度在提供法律服务、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等方面成效初显,国家信访局表示,今后将进一步拓展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领域并向全国推广。

     

        就律师参与接访对于信访行为疏导、理性引导和选择解决渠道而言,是科学而积极的干预。但“律师接访”不能只在信访局“坐堂”,应让“律师接访”行为渗透和覆盖到所有涉及信访处理的部门和单位。在征地拆迁、重大民生工程、重点行业等领域积极推行律师前置,参与决策以及实施,杜绝行为失当失序、矛盾纠纷化解不科学不到位的现象发生。

     

        (原载于光明网 作者:许朝军 摘编:罗旭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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