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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7年07月27日 星期四

    我国将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

    作者:本报记者 金振娅 《光明日报》( 2017年07月27日 06版)

        本报北京7月26日电(记者金振娅)日前,国办印发的《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在国新办26日举行的专场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计委副主任、国务院医改办主任王贺胜介绍,到2020年,基本形成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和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相互促进的治理机制。

     

        王贺胜指出,保证公立医院良性运行,关键在于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指导意见》从五个方面明确了相关政策,包括制定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全面落实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投入政策,这是维护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基本保障;逐步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深化编制、人事、薪酬制度改革,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

     

        王贺胜强调,要坚持高标准选拔任用公立医院领导人员,代表政府管理医院,还要逐步取消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一律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防止利益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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