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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7年07月27日 星期四

    依法治军开启军队建设崭新航程

    ——走中国特色强军之路述评之三

    作者:本报记者 陈劲松 刘小兵 《光明日报》( 2017年07月27日 01版)

        【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

     

        法治是一个国家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一支现代化军队的鲜明特征。

     

        中国人民解放军建立之初就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军纪严明、执法如山是我军鲜明的特色和优势。90年来,我军唱着“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一路走来,塑造了威武之师、文明之师的良好形象,保证了我军从胜利走向胜利。

     

    法制源于军队,无法不成军

     

        厉行法治、从严治军是建设一支强大军队的基本规律。

     

        法制源于军队,无法不成军。早在红军时期,毛泽东就亲自制定了后来发展为我军优良传统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这既是行为规范,更是政治纪律和群众纪律。遵守“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成为人民军队区别于一切旧式军队的显著标志之一。

     

        90年来,与我军发展壮大一路相伴而行的,是法治建设的坚实步履。对比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军历次调整改革,当下军队改革的一个突出特点,是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方略贯穿全程。习主席深刻指出,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整个改革过程中发挥法治引领和推动作用,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

     

        2014年10月,经习主席提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写入全会决定,纳入依法治国总体布局。2015年2月,经习主席批准,中央军委印发《关于新形势下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决定》。从此,人民军队法治化建设进入“快车道”。

     

        在此次军队改革中,闪亮登场的陆军领导机构、火箭军、战略支援部队和军委机关各部门、各战区,都有一个共同的显著特征:法治先行、依法运行。在中部战区机关,战备训练、政治工作、日常业务、管理保障4大类34件规章制度应运而生,保证联指中心的规范运转。新组建的军委国防动员部,从部领导到普通机关干部,人手一本《正规化管理手册》,百余条法规制度成为人人知晓、时时照做的“铁标尺”。

     

        军队改革进行到哪一步,法治建设就跟进到哪一步。近年来,《军事立法工作条例》《联合战役训练暂行规定》《军队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等法规密集出台,联合训练、信息化建设、军民融合等领域缺依据、缺规范、缺标准的现状大有改观。据统计,我国现行军事法规制度已达4000多部,基本上涵盖军队建设的方方面面。

     

    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依法治军,关键是依法治官、依法治权。

     

        依法治官,从严治上,始终是我军一以贯之的优良传统。抗战时期,红军功臣将领黄克功,因逼婚未遂触犯党纪军规,被处以极刑。近年来,郭伯雄、徐才厚等一批大案要案得到查处。

     

        事实证明,领导干部对法治建设既可以起到关键推动作用,也可能起到致命破坏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军上下抓住领导干部这个依法治军的“关键少数”,先后开展干部工作大检查、财务工作大清查。军委巡视组实现了巡视全覆盖,连续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等,各级领导干部畅通民主监督渠道、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蔚然成风。

     

        这轮国防和军队改革在构建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方面做出一系列重大部署——组建新的军委纪委、军委政法委,调整组建军委审计署。这一改革设计,目的就是按照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原则区分和配置权力,重点解决军队纪检、巡视、审计、司法监督独立性和权威性不够的问题。

     

        原南京军区坚持问题导向,公开承诺彻底纠治“违规发放福利、补贴、奖金,超占住房、超配车辆、违规使用公勤人员,向基层连队索要文字材料”等顽症痼疾。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技大学通过强化监督,严格执纪,形成有责受监督、履责要考核、失责必追究的问责追究机制。

     

        实践证明,法治建设是实现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转变的有力保证。从《严格军队党员领导干部纪律约束的若干规定》,到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管理的制度规定;从《关于加强军队基层风气建设的意见》,到《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工作指导和管理秩序若干规定》;从《军队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到《厉行节约严格经费管理的规定》……一个个法规,犹如一根根“篱笆桩”,合力打造出一套管住滥用权力的“制度的笼子”。

     

    努力实现“三个根本性转变”

     

        治军方式的转变,是一场深刻的变革。

     

        习主席深刻指出,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要求我们努力实现“三个根本性转变”,即从单纯依靠行政命令的做法向依法行政的根本性转变,从单纯靠习惯和经验开展工作的方式向依靠法规和制度开展工作的根本性转变,从突击式、运动式抓工作的方式向按条令条例办事的根本性转变。

     

        多年来,“试点观摩多、调研座谈多、集训交流多、考试背台词题多、走程序等电视电话会议多”的现象,使官兵不堪其扰。而这“五多”问题,在部队推行“三个根本性转变”中,得到较好解决——

     

        军委颁发《加强实战化军事训练暂行规定》和实施的军事训练监察体制,对实战化军事训练提出刚性措施,对训练领域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格监察。全军和武警部队军级以上单位纪检监察机关,普遍在旅团级单位建立基层风气监察联系点,架起上级机关与基层官兵的“连心桥”,成为纯正基层风气的“净化器”。全军上下彻底清理与法规和制度相冲突的“土政策”“土办法”,把遵守法规和制度作为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的第一原则。广大官兵牢固树立“条令条例就是法”的思想观念,按照条令条例要求开展日常战备训练等工作。

     

        第83集团军为官兵配发“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数据库系统”。该数据库包含法规学习数据库、依法奖惩数据库、依法定密数据库等子系统,收录近百部法规,录入部队常态化检查问题上万条。这个集团军官兵普遍认为,依托数据库系统辅助决策,能够有效避免凭经验说话、拍脑袋决策等现象,为推动治军方式实现“三个根本性转变”提供了有力支撑。

     

        军队越是现代化,越是信息化,越是要法治化。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之路必将越走越宽广。

     

        (本报记者 陈劲松 刘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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