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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7年07月22日 星期六

    我国拟立法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作者:本报记者 周洪双 《光明日报》( 2017年07月22日 03版)

        本报北京7月21日电(记者周洪双)《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条例(征求意见稿)》21日起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公布。征求意见稿既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也强调守信践诺、严格履行合作项目协议,特别是严格约束政府行为,着力消除社会资本方特别是民营资本的后顾之忧。

     

        征求意见稿规定,对实施合作项目依法需要办理的行政审批等相关手续,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办理,对参与合作项目实施方案联合评审时已经出具审查意见的事项,不再重复审查;实施合作项目所需的建设工程、设备和原材料等货物以及相关服务,社会资本方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且在选择社会资本方时已经作为评审因素予以充分考虑的,可以由社会资本方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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