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砥砺奋进的五年·法治中国新时代】
6月22日上午,一起“民告官”案件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九法庭进行开庭询问。
庭审中,法官对再审申请人江西省泰和县冠朝镇坎头村5组与被申请人泰和县人民政府、吉安市人民政府及一审第三人泰和县塘洲镇新坪村7组、9组林业行政登记及行政复议一案进行了充分的调查了解,各方当事人充分发表诉讼意见,围绕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等核心问题辩论质证。
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审理案件的法官不是来自江西省高院,而是来自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考虑到本案当事人所在地距巡回法庭驻地南京距离较远,交通不便,本案法官专程赶赴南昌巡回开庭,这也是第三巡回法庭成立半年来在江西巡回开庭的首起案件。
“巡回法庭的设立非常人性化,方便了老百姓打官司,特别是原来需要到北京开庭的案件,现在只需要就近到巡回法庭驻地,甚至直接到巡回区省份,在时间和成本上都极大减轻了当事人负担。”该案代理律师罗建春说。
曾经,为了将一纸诉状递到最高人民法院,不少当事人费尽周折、苦不堪言。改变开始于2015年1月。当月,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和第二巡回法庭相继在深圳和沈阳成立。巡回法庭积极开展巡回接访、巡回开庭、巡回阅卷、巡回询问等巡回审判工作,被老百姓亲切地称为“家门口的最高法院”。
同时,巡回法庭积极探索司法体制改革,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原则,实行审判团队模式,落实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负责制,完善审判权监督制约机制,提升审判质效,充分发挥了改革“试验田”“排头兵”作用。截至今年初,第一、第二巡回法庭设立两年来共受理案件4721件,审结4573件,接待来访群众超过7万人次。
为进一步实现最高审判机关重心下移,2016年12月底,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四、五、六巡回法庭又相继在南京、郑州、重庆、西安挂牌成立,巡回法庭由此实现管辖范围全覆盖。
今年6月8日,第四巡回法庭走进安徽大学巡回开庭。尽管审理的是一起复杂的、标的额高达2.67亿元的股权纠纷案件,该案却得以当庭宣判。
作为一位有着30年从业经验的资深律师,全程观摩庭审的安徽省律师协会副会长音邦定感慨地说:“我从事律师职业以来,从来没有遇到过当庭宣判,今天的当庭宣判让我出乎意料。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改革收获的丰硕成果,我相信未来法治的春天会越来越好。”
据了解,截至6月30日,第四巡回法庭共接待来访群众近1.7万人次,立案1366件,结案1003件,结案率73.43%;二审案件公开开庭19起,当庭宣判12起,当庭宣判率达63.15%。
巡回法庭还积极进行调解,以求“案结事了人和”。新疆轮台县遗存有百万亩胡杨林,不仅吸引着无数海内外游客,也带来了不少投资者。但这片胡杨林自2011年却因轮台县人民政府与北京中坤公司经营合同纠纷案而面临投资困难、养护无着的困境。
本着彻底化解矛盾、减少诉累及切实解决胡杨林保护问题的原则,最高法第六巡回法庭的法官多次与纠纷双方沟通,客观释明原审存在的问题及进一步诉讼的风险,引导双方在法律框架内合理解决纠纷、尽可能减少双方损失。
经数次法庭询问、调解,在查明案件事实,明确法律责任、释明法律后果的基础上,中坤公司与轮台县政府最终握手言和,涉案的胡杨林景区由中坤公司正式移交轮台县政府经营、管理,为该地胡杨林4A级景区品牌的延续和发展奠定了基础。至此,这起历时7年的民事纠纷圆满画上句号。
(作者:靳昊 李京)
【专家点评】
巡回法庭让群众获得优质高效司法服务
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要决策,是人民法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一件大事。
众所周知,商事主体投资和营业范围在统一市场下具有无边界性特点,跨地域商事案件的司法救济,加上跨行政区的自然资源利用纠纷、环境污染责任、食品药品责任纠纷等,都需要发挥巡回法庭的超脱于地方法院体系的审判功能。巡回法庭的全方位布局,可使巡回法庭在直接处理具体案件方面的职能与最高人民法院本身所具有的司法统一解释、进而保障法律统一适用的功能产生一定的区分,有利于最高人民法院本部集中精力制定司法政策和司法解释,强化最高人民法院本部监督指导全国法院审判工作的职能。
另一方面,巡回法庭可以让人民群众更便捷地获得最高人民法院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让更多的法官实地了解社情民意,可以进一步拓宽律师参与诉讼服务的渠道,从而提升司法公信力。
(作者:韩长印,系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