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言】
日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已审议的“快递条例(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强调保护消费者和快递从业者合法权益,对加盟经营、损失赔偿、用户信息安全保障等作了规范。
近些年来快递业经历了一个爆发式扩张的过程,从业企业、包裹总数、用户规模等各项数据都实现了跨量级的快速增长。在这种大背景下,立法的滞后、专门性法律法规缺失的问题就越发凸显。制定并实施专门的“快递条例”,一来是实现了相关法律位阶的升格,增强了法律的强制性、约束力,同时也将原本零星分散在多个规章里的条款加以梳理、集纳,客观上有利于更好地依照执行。从野蛮扩张到有序发展,快递业的下半场,必然离不开条例的引导和规范。
(原载于光明网 作者:然玉 摘编:刘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