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29日电 记者张蕾29日从环境保护部发布的《2016中国近岸海域环境质量公报》(以下简称《公报》)获悉,2016年,全国近岸海域一、二、三、四类及劣四类水质点位比例分别为32.4%、41.0%、10.3%、3.1%、13.2%,水质级别一般,同比保持稳定。水质超标站点主要集中在渤海湾、长江口、珠江口、辽东湾以及江苏、浙江、广东省部分近岸海域,主要超标因子为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
从四大海区近岸海域水质状况来看,黄海和南海近岸海域水质良好,渤海近岸海域水质一般,东海近岸海域水质较差。九个重要海湾中,北部湾水质为优;辽东湾、黄河口和胶州湾水质为一般;渤海湾和珠江口水质为差,长江口、杭州湾和闽江口水质为极差级别。从11个沿海省(区、市)来看,广西和海南近岸海域水质为优;辽宁和山东水质良好;河北、天津、江苏、福建和广东水质一般;上海和浙江水质为极差级别。
《公报》显示,2016年,全国入海河流水质状况总体为轻度污染,同比有所好转。开展监测的192个入海河流断面中,无Ⅰ类水质断面,Ⅱ类水质断面26个,占13.5%;Ⅲ类水质断面64个,占33.3%;Ⅳ类水质断面49个,占25.5%;Ⅴ类水质断面20个,占10.4%;劣Ⅴ类水质断面33个,占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