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24日电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4日上午举行分组会议,审议监察法草案、国歌法草案等。张德江委员长参加审议。
在审议监察法草案时,与会人员一致认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将行政监察法修改为国家监察法,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以立法形式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上升为法律,巩固和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果,完善和创新国家监察制度,对于实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中国特色监察体系,具有重要意义。监察法草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对党对监察工作的领导,监察委员会的组成、产生,监察对象、监察机关职责、权限和程序,以及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等,都作了明确规定,内容比较全面。建议进一步听取各方面意见,把监察法草案修改完善好。
在审议国歌法草案时,与会人员认为,国歌是宪法确立的国家重要象征和标志,制定国歌法,对于增强国歌奏唱的严肃性和规范性,提升公民的国家观念和爱国意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很有必要。国歌法草案重点突出,针对实际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应当奏唱国歌的场合,国歌标准曲谱的审定、发布和使用,奏唱礼仪以及不得奏唱、播放国歌的场合作出规范。同时,注重规范与引导并重,在保证国歌奏唱的严肃性和规范性的同时,加强国歌宣传教育。建议进一步听取各方面意见把这部法律草案修改完善好,为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