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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7年06月24日 星期六

    过度包装需要法规的笼子

    作者:吴学安 《光明日报》( 2017年06月24日 09版)

        【环保笔谈】

     

        “茶叶大包装套着小罐子,一罐红茶还不够冲一泡;保健品豪华包装价格差数倍,销量却超过普通包装……”日前,有记者走访发现:国内市场对“虚胖”包装的追求已有所扭转,但仍有一些地方成为过度包装的“重灾区”,部分知名厂家连年登上包装“黑榜”。

     

        过度包装既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又助长奢侈浪费、畸形消费的不正之风,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在倡导绿色环保生活的当下,一些铺张浪费、破坏环境的过度包装仍然屡禁不止,需要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早些年,国家对月饼包装曾有明确规定:包装成本不应超过月饼出厂价格的25%,单粒包装的空位不应超过单粒总容积的35%。可实际上,月饼包装的名堂仍然不少,“天价月饼”“豪华月饼”仍如过江之鲫,混迹于市场。至于那些含金带银、牵强附会的名贵烟酒“套装”,更因离谱的高身价和见不得光的荒唐理由,成为滋长奢靡不正之风的“危险品”。可见,摒弃过度包装,提倡绿色消费,不能仅靠商家厂家的自觉自律,更需要法制的强制约束。

     

        随着食品包装市场准入制度的启动,过度包装被列为监管的重点之一。严格的量化规定更是成为一把遏制过度包装之风、治理“美丽垃圾”污染的利器,为今后的执法操作提供了有利、可靠的依据。在此基础上,有关部门还需继续扩大商品包装的限制范围,抓紧研究遏制商品过度包装的长效机制,包括:建立、完善遏制商品过度包装的法律法规,加快循环经济方面的立法;制订、完善包装物生产和使用标准,明确规定包装物的容积、材耗、成本等指标,形成完整的包装物标准体系;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和税收调节作用,制定遏制商品过度包装的价格和税收政策,切实加强对包装物及其回收利用的管理,强化对过度包装的处罚力度。

     

        在我国,有些地方已经开始向商品过度包装“宣战”。例如,自2013年《上海市商品包装物减量若干规定》施行以来,上海市的商品包装抽样合格率从2009年的59.1%逐步提高到2016年的91.3%,商品过度包装现象得到有效遏制;2014年,《广州市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其中关于“商品过度包装处罚最高达到10万元”的规定,更是给愈演愈烈的商品奢华包装之风注入了一针“清醒剂”。

     

        要想刹住社会上的商品过度包装之风,仅靠加强对流通领域和厂家、商家环节进行法规约束,显然不够。有需求才会有市场,正是一些消费者喜攀比、好面子的消费观念给过度包装市场提供了冠冕堂皇的理由。因此,限制过度包装,还需要在全社会引导理性消费的观念和绿色消费的习惯,让过度包装的不良、不正之风失去滋生的土壤,真正得到有效遏制。

     

        (作者:吴学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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