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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7年06月22日 星期四

    多方联动破解儿童沉迷手游

    作者:刘婷婷 《光明日报》( 2017年06月22日 02版)

        【新闻随笔】

     

        “深圳11岁男孩玩手游花光家中3万元积蓄”;“武汉10岁男孩玩游戏充值5.8万元”……从近期媒体报道看,青少年沉迷手机游戏的事件并不鲜见,有的甚至诉诸法庭,着实到了需要严肃对待的地步。

     

        不可否认,这些游戏“魅力十足”:从精美绝伦的人物画面到宏大起伏的史诗篇章,从等级提升到角色互动,从携手屠妖、追逐神器到共坐一处、闲聊所好,青少年在虚幻世界中变成游戏“粉丝”,不足为奇。

     

        问题在于,如果未成年人的个人喜好发展到“沉迷”的地步,会产生诸多后遗症。比如,一些手游为了吸引人气,故意添加一些暴力、情色内容,显然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也是父母不愿见到的。有的手游还浑水摸鱼打擦边球,名为网络游戏,实为网络赌博,涉嫌违法。即便是那些“中规中矩”的手机游戏,孩子一旦沉迷其中,或影响学业,或耗费巨资,也危害不浅。

     

        正在上学的孩子绝大多数不具备自谋生活的能力,他们在手游中“挥霍”的都是家庭的血汗钱。即便是一些父母得知消息,以有关法律规定为依据,在律师的帮助下,向游戏平台追回部分钱款,过程也殊为不易。

     

        诚然,对于手游也有一些法律规定。比如,《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第20条规定:“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企业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交易服务。”但是,这一纸禁令的出台并没有在实践中产生多少效果。基于网络游戏的特殊性,双方通过互联网“交往”,平台所掌握的主体信息有限,甚至只是虚拟身份信息,监管就形同虚设。

     

        如何才能破解儿童沉迷手游之困?关键是通过立法发力。今年1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国家网信办起草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送审稿)》,内容包括禁止未成年人接触不适宜其接触的游戏或游戏功能,限制未成年人游戏时间等。从5月1日起,《文化部关于规范网络游戏运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实施,要求实行“网络游戏实名制”。

     

        不过,抽象的禁令还需要再具体些。采取手游实名制,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立法精神,有利于加强平台监管,辅以采取“指纹开锁”“声纹解密”“相片比对”等技术手段,更能防范孩子偷用父母名义登录游戏。而且,对违反禁令提供交易服务的必须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作出一定的行政处罚,将板子打在失责者身上。

     

        除了设置手游的主体门槛外,还应构筑一道金融壁垒。设定一个充值、打赏的天花板或者延迟到账程序,及时发觉和处置不法交易行为,无论是对孩子、家庭,还是对手游平台,都是有益之举。

     

        孩子是未来,任由他们沉迷在手游中,便是在挥霍我们的明天。面对儿童沉迷手游的乱象,立法应适时而动、顺势而为,为孩子们撑起一方安全的天空。

     

        (作者:刘婷婷,系第四军医大学马克思主义与人文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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