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哲学尽管已经成为学界的热点,其影响日益拓展到文学、历史、政治、法律以及教育等领域。然而,笔者认为,最重要的问题仍然是文化哲学的基础理论问题。主要有如下三个方面。
文化哲学的学科性质
文化哲学的学科性质问题直接决定我们如何理解文化哲学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学术界有三种观点:其一,认为文化哲学属于哲学的下属门类,如同精神哲学、历史哲学、政治哲学一样,文化哲学只是研究文化现象的哲学,是哲学之下的分门别类的研究;其二,认为文化哲学是一种新的哲学形态,如同分析哲学、现象学一样;其三,认为文化哲学是一种新的哲学研究范式,是整个现代哲学研究的“问题框架”。
笔者赞同第二种观点和第三种观点,但是,应当把它们结合起来:文化哲学既是一种新的哲学形态,也是一种新的哲学研究范式。
作为一种新的哲学研究形态,首先,文化哲学所说的文化当然包括狭义的文化,但它更在一种广义上理解文化。广义的文化就是人化:这样理解的文化就是人类世界——对它的理解是具有普遍意义的。其次,文化哲学具有一种哲学形态必备的特征,即:一种元哲学设定、系统的理论体系以及进步的问题转换。具言之,文化哲学在文化中确定哲学的文化功能、文化意义和价值以及哲学研究文化的合法性——这是哲学的元研究;文化哲学对文化进行总体性研究,确立文化的发展理念;同时,在现实层面上,以文化的总体性批判,促进文化的进步。在这一过程中,文化哲学在一个新的层面上,实现了传统哲学问题的进步性转换:即通过对传统哲学问题的时代性理解而丰富了问题的内涵。
文化哲学作为一种研究范式应主要界定在范式的研究传统和研究背景意义上,即麦金泰尔通过对范式的改造,而形成的“传统”涵义。在这种意义上,有两种背景因素决定了现代哲学的研究范式。其一,从认识发展上说,文化从一个原始的整体到分门别类的研究,再到当下的综合性研究,使文化总体性成为人们的基本经验和整合框架;其二,经济全球化造成的文化冲突以及人们的民族化生存方式向全球化生存方式的转变。这一切使得现今理解任何事物都要“镶嵌”在文化的背景上才是可能的。
文化哲学的哲学形态和哲学范式是统一的。文化哲学的哲学范式是现代哲学的本质精神和普遍背景,而文化哲学的哲学形态是这种范式的集中体现和自觉形态;现代哲学的诸多形态都是对这一共同的本质精神和普遍背景的不同形式的体现,而文化哲学则由于集中于现代文化经验和背景研究而具有“源始哲学”意义。
文化哲学的研究层面问题
文化哲学的研究层面涉及的是文化哲学的理论体系问题。文化哲学是理论与实践的统一,其研究层面有三个。其一,哲学的文化价值研究,以此来确定哲学研究文化的合法性;其二,文化形而上学研究,这是文化的总体性研究,旨在确定文化的发展理念、文化门类的内部制约和平衡关系、文化生态问题;其三,文化批判,以文化形而上学确定的发展理念和对文化的总体性批判来推动文化的现实发展。
与文化哲学研究层面相关的是传统哲学研究和文化科学研究。文化哲学研究既不同于传统的哲学研究,也不同于文化科学研究(如文化人类学研究)。
传统哲学与文化哲学对哲学自身的理解截然不同。传统哲学把自身看作是至大无外,因而不可能借助于其他学科和领域界定自己。文化哲学则于文化的视野里考察哲学的功能、意义和价值。认为哲学作为文化系统中的“无效用价值要素”,作为文化的核心精神,其功能不在文化之外,而在于文化系统的结构意义和系统作用:哲学即以其构造的终极价值贯穿覆盖全部文化,作为文化的意义“纤维”,把文化“编织”为一个整体——没有哲学的终极价值的“连接”和“编织”,文化的各个部分便失去了总体性而四分五裂。所以,文化哲学把传统哲学的统一性问题进行了“进步性的问题转换”。这种理解已经把哲学与文化“无间”地结合在一起,从而,划清了文化哲学与传统哲学的界限。
文化哲学研究亦不同于文化科学研究。文化科学注重于实证研究,因而,接近于经验科学,虽然它还远没有达到经验科学的精确程度。而文化哲学固然需要某些文化经验基础,需要对于文化经验的考察研究,但是,它本质上是对文化总体性、文化意义乃至终极价值的思考,是在这样一种形而上之光的照耀下的经验考察。就此而言,文化哲学是形而上的。
文化哲学史问题
文化哲学既是一种新的哲学形态,又是一种新的哲学研究范式。因而,它应当有自己的对哲学史的理解。在文化哲学新范式看来,所谓文化哲学史并不是在普通的哲学史中去寻找关于文化的哲学论述,而是在文化的视野内研究各个时代的哲学,研究哲学与文化的关系。这是一种新的哲学史研究范式,是对哲学史的文化哲学重建。
实际上,西方哲学史研究一直有两种研究范式。其一,以文德尔班为代表的“问题”和“概念”史研究范式,即以哲学问题和概念的演变为追踪的哲学史。其二,J.杜威提出的哲学史研究范式,即把哲学史当作文明和文化史的一部分来研究。
所谓以文化哲学范式理解的哲学史即“文化哲学史”,就是J.杜威所设想的哲学史。J.杜威认为,应当把哲学史与人类文化结合起来,“以这个方法去考察,哲学史就会加上一个新意义。从似是而非的科学的见地失去的,可以再从人文的见地收回”。这实际上提出了一种研究哲学史的新范式,一种文化哲学的研究范式。
首先,哲学是文化的精神“硬核”,是时代的核心精神。黑格尔和马克思都把哲学看作是时代精神,这其中即包含着哲学是文化的精神和“硬核”(I.拉卡托斯语)的思想,从而否定了由古希腊而来的理论哲学范式的哲学史。这样一种哲学史理应体现时代的文化精神,并且综合着时代精神。所以,我们考察文化史,就应当把哲学当作时代的精神的汇聚点,考察哲学所集中反映的时代的文化精神,考察它与所产生的时代文化之间的内在联系和表征关系。一个时代的哲学可以帮助我们认识一个时代的文化。
其次,文化是哲学生长的“土壤”,哲学的“种子”是在文化的土壤里发芽生长的。J.杜威认为,哲学从根本上是对文化传统、价值观念和信仰的辩护——文化传统养育着哲学,虽然哲学家并没有意识到。换言之,哲学有着深刻的文化之根:一种文化会形成一种特殊的哲学,就如同中国文化传统会形成不同于西方哲学的独特的中国哲学一样。在这种意义上,哲学是天生具有党派性的(J.杜威),也可以说,一切哲学都是文化的。在文化传统的视野里我们可以更深入地理解一种哲学。
(作者:丁立群,系黑龙江大学哲学院文化发展战略研究中心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