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言】
中国经济信息社近日发布的《全国特色小镇培育建设报告》披露,一些地方存在借特色小镇之名行房地产开发之实的现象。
如何避免特色小镇建设的“房地产化”?首先,在特色小镇的认定上,必须设置对“特色产业”可量化、可操作的考核指标,既要考核产业基础,又要考核产业发展的可持续性,还要考核产业容纳的就业人数,达不到考核指标的不予认定。同时,要对特色小镇有数量限制。比如,每个县(市、区)每5年只能申报建设一个特色小镇,第二年进行初期考核,第四年进行中期考核,第五年进行验收考核。要通过切实有效的措施,激励主政者踏踏实实地打造每一个特色小镇。
(原载于中国经济网 作者:乔瑞庆 摘编:罗旭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