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世界市场经济和经济全球化发展的必然要求和客观趋势,也是人权事业发展的新机遇。”“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与全球人权治理”理论研讨会8日在天津举行,中央党校原副校长、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李君如在会上指出,在经济全球化新阶段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进程中,要抓住世界和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新机遇,探索和推动全球人权治理。
2017年1月,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发表重要演讲,全面系统而又精辟地论述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一重大理念,在国际上引起了广泛共鸣和热烈反响。联合国社会发展委员会第55届会议主席菲利普·查沃斯接受新华社专访时表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体现了中国人着眼于维护人类长远利益的远见卓识。”
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与全球人权治理”理论研讨会上,与会专家一致认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适应形势发展,指出了国际人权事业发展的愿景,是对人权理论的新发展,必将推动人权事业发展到新高度。
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副院长、中国人权研究会常务理事陈佑武指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人权主体上强调人类整体,在人权内容上强调共同安全与共同发展,在人权本质上强调共同利益与共同价值,在人权实现上强调共同义务与共建共赢,为人权观念的发展提供了重大的历史契机。
当今,人类社会处于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的历史转折时期,人权发展的态势也呈现出新的特点,需要人们不断探索新方式,提出新的解决方案来有效应对。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人权研究会理事唐颖侠说,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蕴含着丰富的历史、哲学、文化底蕴与东方政治智慧,对国际人权体系的完善具有重要意义。
3月1日,中国代表140个国家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34次会议上发表题为《促进和保护人权,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联合声明,阐述人类命运共同体重大理念及其对推动国际人权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受到各方认同和支持。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34次会议通过的关于“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和“粮食权”两个决议,明确表示要“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李君如认为,人类命运共同体重大理念载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决议,标志着这一理念成为国际人权话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想是美好的,但通向美好目标的道路绝非坦途。上海社会科学院人权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人权研究会常务理事刘杰指出,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下,人权的发展需要根据时代的需要不断更新规则,少数国家把持人权话语权的状况需要得到彻底改变。
与会专家认为,无论是为实现共同利益还是为应对共同危机,都要求人们树立和强化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提出解决问题的新思路和新方案。多位与会专家表示,中国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实现共赢共享做出了示范和表率。
“‘一带一路’倡议奉行共建共享理念,主张沿线国家在互利共赢的前提下开展合作,兼顾各方利益和关切,寻求利益契合点和合作最大公约数,实现双方和多方的共赢。”中共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院教授、中国人权研究会常务理事李云龙说,中国的“一带一路”倡议是用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促进发展权的鲜活例子,这个倡议将有力地促进欧亚非经济一体化,推动中亚、西亚、南亚和东非地区的经济发展,使有关国家充分享受发展权。
“中国作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倡导者,势必会在各个领域努力做出表率,更积极地参与全球治理。”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中国人权研究会理事罗艳华说,中国一直是全球人权治理的积极参与者,始终秉持平等互信、包容互鉴、合作共赢的精神,全面深入参与国际人权合作,推动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人权体系。在可以预见的未来,中国势必在全球人权领域进行更积极、更全面、更深层次的参与,并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作者:本报记者 周洪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