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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7年06月06日 星期二

    国家档案局:

    加强维护档案安全的督查通报

    作者:本报记者 王昊魁 《光明日报》( 2017年06月06日 03版)

        本报天津6月5日电(记者王昊魁)国家档案局局长李明华5日在天津举行的全国档案安全工作会议上表示,今后对发生重大档案安全事故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要严肃处理并予以曝光,既要向其上级主管单位通报,也要在全系统点名通报,切实做到警钟长鸣,推动形成持续改进档案安全工作的内生机制。

     

        李明华表示,过去,有一些档案部门奉行“家丑不可外扬”的观念,查出问题,甚至出了事故还要藏着掖着,使监督检查工作没有起到应有的警醒、震慑作用。建立督查通报制度,将给那些对档案安全满不在乎、不以为然者敲响警钟,给那些对整改要求置若罔闻、敷衍塞责者“亮牌吹哨”,切实做到警钟长鸣、以往鉴来。

     

        近年来,各级档案部门通过执法检查等多种形式加大档案工作督查力度,有效维护了档案安全。但从现实情况看,重决策轻落实、重布置轻检查的现象还在一些地方存在。李明华表示,要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从维护国家安全的高度认识和推进档案安全工作。各级档案部门一定要把国家利益至上作为档案安全工作乃至整个档案工作的根本理念,谋划和推进工作必须考虑是否符合国家利益,评价和检验工作必须考虑是否有利于国家利益,切实增强维护国家利益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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