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15日电(记者靳昊)最高人民法院15日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涉“一带一路”建设第二批典型案例。
据了解,此次发布的十个典型案例涉及信用证开证、股权转让合同、居间合同、独立保函、海域污染损害赔偿、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承认和执行外国商事判决等案件,均是“一带一路”建设中常见的纠纷类型。
自“一带一路”倡议发布以来,最高人民法院于2015年7月公布实施《关于人民法院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若干意见》,并陆续发布多项司法解释及规范性文件,努力为“一带一路”建设营造公平公正的优质司法环境。各级人民法院主动服务和融入“一带一路”建设进程,依法行使管辖权,准确适用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公正高效地审结了一批涉“一带一路”建设的案件。
据介绍,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将围绕司法服务和保障“一带一路”建设,健全服务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的司法保障机制,推动设立“一带一路”争端解决中心,健全完善“一带一路”纠纷解决机制;加强涉外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的制定工作;建立健全科学的涉外商事海事审判权运行机制;继续深入推进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精品战略建设,不断增强我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的国际公信力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