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12日电 记者张翼日前从海关总署获悉,“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中国海关以促进“五通”为目标,以“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信息互换”(以下简称“三互”)为合作支柱,努力推动“一带一路”海关大通关合作机制的建立,取得积极进展。
2014年以来,中国海关先后与俄罗斯、欧盟、蒙古、哈萨克斯坦、白俄罗斯、亚美尼亚、波兰等海关共计签署82份海关合作文件,适用51个国家和地区,推进“三互”国际海关合作,为“一带一路”海关合作提供法律依据与机制化保障。文件内容涉及推动贸易便利化、支持中欧陆海快线建设和中欧班列发展、中欧安全智能贸易航线试点计划、风险管理、打击走私、“经认证的经营者”(AEO)合作、监管结果互认等各个重要合作领域。
中国海关大力支持中欧班列的运营与发展,建立中欧班列沿线海关联络与合作机制,通过与哈萨克斯坦、波兰等主要中欧班列沿线国家海关签署或达成中欧班列便捷通关合作文件和共识等方式,降低班列通关成本,保证班列运营顺畅;中国与欧盟AEO互认后,中国近3000家AEO认证企业出口到欧盟的货物,均可以享受AEO认证通关便利,通关平均查验率降低约50%,通关速度提高30%以上;推行边境口岸快速通道,在中哈、中塔和中吉边境口岸开展农产品快速通关“绿色通道”项目,实现农产品进出口的无障碍通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