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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7年05月11日 星期四

    综合治理防范地方债风险

    作者:杨志勇 《光明日报》( 2017年05月11日 02版)

        【网言】

     

        近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司法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直面地方债的各种问题,并提出了整改要求。

     

        长期以来,地方债管理的难题是债务信息严重缺乏,涉及部门多,监管难度大。多部门监管地方债,可谓找到了地方债综合治理的一条重要路径,可以让政府各相关部门及时得到有效信息。这还需要从资金的主要供给方金融机构入手,加强金融机构的监管,发挥中央银行和金融监管机构的作用。同时,加强地方债综合治理,需要加快政府信息公开的步伐,让财政透明度进程加快,让地方债务信息更加公开透明。地方债问题的解决,牵涉面广,多部门综合治理并明确财政部门的责任,将非常有助于国家金融安全,在防范地方债风险的同时,促进国家治理的现代化。

     

        (原载于中国网 作者:杨志勇 摘编:罗旭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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