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6日电(记者任欢)5日,在民政部召开的2017年第二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巡视员李波表示,民政部等9部门日前联合印发的《关于社会智库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强调依法加强对社会智库的监督管理,完善民政部门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的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民政部门、业务主管单位以及宣传、组织等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依法监管的工作协同机制。
“《意见》要求依法查处社会智库违反社会组织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对未经社会组织登记、擅自以社会智库名义开展活动的,由民政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对社会智库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由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意见》要求社会智库对其章程、负责人、财务状况、接受境内外捐赠资助、开展交流与合作、参与境外活动等情况进行公开,公开信息不规范的,由民政部门约谈其负责人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列入社会组织异常名录。”李波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