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
■2015年4月1日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
■2015年4月15日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意见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2015年6月9日
最高人民法院晒出实施立案登记制一个月来“成绩单”:全国法院共登记立案113.27万件,同比增长29%,当场登记立案率达90%,上海、河南、重庆、甘肃等地均超过95%,其中上海法院当场立案率达到97.53%。
■2017年2月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2016年,全国法院共登记立案1630.29万件,同比增长12.48%,当场登记立案率达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