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日前出台首个专门针对数字文化产业的文件《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互联网+文化”的新业态、新模式、新趋势等内容,紧扣培育新动能、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时代背景,具有产业风向标的作用。
提出数字创意的新业态新模式新趋势
“这个指导意见是近年来文化产业实践的一个理论总结和提升,吸收了在文化科技、扩大消费、产业融合等领域的经验,又提出了数字创意的新业态、新模式、新趋势的展望;有技术含量,又有人文关怀;既强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又紧抓文化消费市场的培育。”国家信息中心信息资源开发部主任分析师张振翼说。
去年12月国务院发布的《“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首次将数字创意产业纳入其中,成为与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制造、绿色低碳产业并列的“十三五”时期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五大支柱之一。在张振翼看来,数字文化产业既是文化产业发展的新动能,也是国民经济发展的新动能。
业内人士认为,在当前文化创作生产和消费形态愈加数字化、网络化的形势下,出台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有利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文化产业供给水平、改善供给结构;有利于促进文化消费、满足群众不断提高的消费新需求,增强文化产业发展的活力与动力;有利于推动文化与国民经济各门类融合发展,加快培育新供给新动力;有利于促进“文化+”,提高中华文化在互联网时代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勾画数字文化产业创新生态体系的立体框架
“这是首个在国家层面专门针对数字文化产业出台的宏观性、指导性政策文件,发出了国家鼓励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明确信号,将形成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良好预期。”文化部文化产业司企业发展处处长马力认为《指导意见》的最大亮点是提出“建设数字文化产业创新生态体系”,从培育市场主体、推进创新创业、引导集聚发展、参与国际分工合作、构建标准体系、优化市场环境等方面,勾画出数字文化产业创新生态体系的立体框架。
“数字文化产业以文化创意内容为核心,依托数字技术进行创作、生产、传播和服务,呈现技术更迭快、生产数字化、传播网络化、消费个性化等特点,因此,生态理念和创新体系的建设符合数字文化产业的发展规律。”马力认为,数字文化产业具有创意性、引领性、低消耗、可持续的特点,对转方式、调结构、促消费、扩就业有独特作用,应大力培育数字文化产业。为此,《指导意见》在“加大数字文化产业政策保障力度”中,就从财税金融支持、创新服务、人才支撑、“放管服”改革、组织领导等多方面,针对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重点环节,完善政策措施、优化发展环境、改善行业规制,充分发挥各级政府部门规划引导、政策扶持和组织协调作用,以进一步激发行业活力。
推进数字文化产业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动漫游戏、网络文学、网络音乐、网络视频等数字文化产品带有“互联网+文化”的融合基因,拥有广泛的用户基础。随着互联网和数字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普及,传统文化产业向数字化转型升级,数字文化产业与相关产业深度融合,不断催生出数字文化产业的新业态、新模式。
《指导意见》一方面立足于文化部职能范围,对动漫、游戏、网络文化、数字文化装备、数字艺术展示等主要产业领域进行重点布局和引导;另一方面基于对产业发展形势的研判,在整体规划上提出了优化数字文化产业供给、优秀文化资源数字化、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扩大和引导数字文化消费等四个主要发展方向。
中国移动咪咕文化公司战略发展总监任超特别认同《指导意见》中蕴含的“跨界融合”思维:推进数字文化产业与先进制造业、消费品工业融合发展,与信息业、旅游业、广告业、商贸流通业等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数字文化在电子商务、社交网络的应用,与虚拟现实购物、社交电商、“粉丝”经济等营销新模式相结合。提升旅游产品开发和旅游服务设计的文化内涵和数字化水平,促进虚拟旅游展示等新模式创新发展。
(本报记者 张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