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13日电(记者杨亮)国家税务总局数据显示,去年促进创新的优惠政策新增减税约800亿元,今年税务部门将继续加大支持力度,一方面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激励中小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另一方面对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等创新活动的投资,加大税收优惠支持力度。
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罗天舒介绍,为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国家专门出台了提高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以及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并且这些政策的支持力度还在不断加大。数据显示,2015年、2016年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减税额都超过了1000亿元。
目前,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助力企业创新。一是降低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将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在销售收入总额中的占比由6%下调为5%;二是放宽科技人员占比要求,由之前的30%下降到10%;三是取消原有“近三年内”获得知识产权的限制和“5年以上独占许可”获得知识产权的方式;四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公示时间,由15个工作日缩减为10个工作日;五是明确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整体迁移的高新技术企业,在认定有效期内完成迁移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