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不读《水浒》,老不读《三国》”这句俗语虽然未见得妥帖,但阅读的确关乎年龄。尤其对孩子来说,在不同的成长阶段,都需要有与其智力和心理发育水平相适应的读物。日前开始公开征求意见的《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出,“国务院新闻出版广电、教育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状况,推广阶梯阅读”“出版单位应当根据阶梯阅读的要求,在出版物显著位置标识适宜的年龄段”。这意味着未成年人的“阶梯阅读”未来或将得到法律的支持。
记得有一本儿童文学杂志曾经以适合9岁到99岁读者阅读为口号,但这毕竟只是一种理想,老少咸宜的作品实在少之又少。面对书店里琳琅满目的少儿读物,很多家长都产生过如何给孩子选书的困惑。很多为青少年开列的“推荐书目”“必读书目”,不分年龄层次,动辄罗列几十种甚至上百种书,看似丰富全面,却让孩子无从入手。
在这种情况下,教育界、出版界、图书馆界都有不少专家学者呼吁为少儿图书分级。2009年发布的《中国儿童分级阅读倡议书》,倡议通过分级阅读“把合适的书籍,在合适的时间,以合适的方式递到孩子的手中”,并明确表示分级阅读“不是要把成人世界的复杂对孩子遮蔽,在孩子的阅读世界中画出‘儿童不宜’的红线,而是要依据不同年龄段儿童心智,向他们推荐、奉献不同的好书”。2011年,国务院制定的《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提出:“推广面向儿童的图书分级制,为不同年龄儿童提供适合其年龄特点的图书,为家长选择图书提供建议和指导。”此次征求意见稿中“阶梯阅读”,可以视为是对分级阅读、儿童图书分级制等尝试的一种认可。
西方国家已经有几十年开展儿童分级阅读的历史。无论是英国推广的“阅读起跑线”计划还是美国的《不让一个孩子掉队》法案,都可以为中国孩子的“阶梯阅读”提供有益借鉴。但正如一些专家指出的,欧美的分级阅读标准是根据英语的特性来研究和制定的,中国教育界、出版界、图书馆界应该共同努力,根据汉语和中国文化的特点,制定适当的阶梯阅读方案。
未来,如果“阶梯阅读”能够在国内普遍推广,希望人们都不要把它当作一种读书竞赛,让幼儿园的孩子去追赶中学生的脚步。正如清人张潮在《幽梦影》中所说的:“少年读书,如隙中窥月;中年读书,如庭中望月;老年读书,如台上玩月。皆以阅历之浅深,为所得之浅深耳。”毕竟,阅读不是智力的比拼,而是针对人生阅历的深浅而开展的有差别的精神滋养。